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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三十九条 在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维护时要明确责任人,详细记录维护文档等资料,作为维护档案存档。
  第四十条 对会计电算化软件维护后,要对维护后的软件进行相关的测试、试运行及验收鉴定工作,确保软件的安全、可靠,并由会计、信息电脑主管部门将维护后的软件统一下发各使用单位。
  第四十一条 对软件进行统一升级、升版工作的,要在软件使用范围内由会计部门会同信息电脑部门进行统一的程序安装及相应的技术培训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使用操作说明资料。

第六章 会计电算化档案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 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定期打印的会计账、表、凭证、系统工作日志以及电算化系统的开发、维护文档和采用计算机存储介质存储的上述文件、相关的数据备份等。
  第四十三条 各级行必须保存打印的纸介质会计档案,纸介质打印的会计档案、会计数据的保管期限与手工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相同,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保管。
  第四十四条 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业务需求说明书、功能说明书、系统设计规划书、测试报告、鉴定书、验收说明书、系统标准说明书等会计电算化的开发维护文档要永久保存。
  第四十五条 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防尘、防虫蛀、防霉烂和防鼠咬等工作,重要会计档案要准备双备份,存放在不同的地点(最好存放在不同的建筑物内)。
  第四十六条 对采用计算机存储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存储介质的损坏。
  第四十七条 要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 损、散失和泄密。
  第四十八条 对会计数据备份的要求:
  1.会计日终日常数据要每日进行备份,备份数据至少保存1个月;
  2.会计月终后要备份历史流水账、总账、分户账数据,保存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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