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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2.各通汇行接通知后应根据“上年联行往账”、“上年联行来账”两科目余额,填制“余额核对报告单”一式三份,加盖联行专用章,二联寄省级分行,一联留存。
  3.省级分行待全部收齐并核对无误后,汇总编制全辖“余额核对报告单”报总行,并将各通汇行的“余额核对报告单”一联作全辖“余额核对报告单”附件留存,另一联盖章后退通汇行,证明该行上年联行账务全部正确。
  4.总行全部收齐“余额核对报告单”并核对无误后,按省级分行下划各通汇行上年联行往来账最后余额。
  (二)总行下划余额
  总行根据各管辖分行所辖各通汇行上年往账余额、上年来账余额,分别按其同方向填制特种转账借方凭证、贷方凭证各一联,一联作凭证、一联作报单附件,通过本年的“联行往账”科目以邮划借方或贷方报单下划省级分行。
  1.下划上年联行往账贷方余额时,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并填发邮划借方报单(特种转账借方凭证作报单附件)。会计分录:
  借:联行往账
   贷:上年联行往账(不填发报单)
  如下划上年联行往账借方余额时,其会计分录相反。
  2.下划上年联行来账借方余额时,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各一联,并填发邮划贷方报单(特种转账贷方凭证作报单附件)。会计分录:
  借:上年联行来账
   贷:联行往账
  如下划上年联行来账贷方余额时,会计分录相反。
  总行本身联行账务的上年往账余额、上年来账余额视同下划,自行转账。
  (三)省级分行的处理
  1.管辖分行收到总行下划报单的处理。
  (1)接到总行下划的“上年联行往账”的贷方余额时,会计分录:
  借:上年联行往账(不填发报单)
   贷:联行来账
  如为借方余额,会计分录相反。
  (2)接到总行下划的“上年联行来账”的借方余额时,会计分录:
  借:联行来账
   贷:上年联行来账
  如为贷方余额,会计分录相反。
  2.管辖分行将总行下划的报单转账后,即根据各通汇行的“余额核对通知单”上的往账与来账汇总余额,参照总行下划上年联行往、来账科目余额手续处理。
  (四)通汇行的操作
  各通汇行接到管辖分行下划的上年联行往来账余额的报单后,与“余额核对报告单”及“上年联行往账”、“上年联行来账”科目余额核对无误后,参照管辖分行有关手续办理。经过上述转账后,“上年联行往账”、“上年联行来账”两科目应无余额,至此,总行、省级分行及各通汇行的上年全国联行往来账务全部结平。

第八节 联行汇差清算操作规程

  第一百二十一条 计算汇差的操作。
  (一)通汇行汇差资金的计算与上报。各通汇行于每旬末日营业终了,根据“联行往账”、“联行来账”、“上年联行往账”、“上年联行来账”及“汇出汇款”五个科目的总账余额,填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国联行汇差资金计算表”,据以轧计出汇差资金数,借方余额为应收汇差、贷方余额为应付汇差。
  (二)管辖分行汇总轧差电告总行。地、市分行于旬后2日内汇总辖属通汇行(包括本身),汇总轧抵后,填制“汇差计算表”,电告省级分行。省级分行于旬后3日内汇总辖属(包括本身),汇总轧抵后的应收或应付汇差以万元为单位电告总行。
  第一百二十二条 清算汇差资金的操作。
  联行汇差的清算,实行每旬后应付汇差行主动清算,即下级行为应付汇差时主动上划,上级行为应付汇差时主动下划。
  (一)通汇行的处理
  1.通汇行如为应付汇差,应在旬后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实汇资金清算,同时填制“电划借方报单”,注明“清算汇差”字样,拍发电报告地(市)分行。会计分录:
  借:联行往账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如资金头寸不足,需向地(市)分行借入资金才能清算时,经地(市)分行计划部门同意,可通过“系统内存放款项”科目对转,填制“电划借方报单”,注明“借款低还汇差”字样,同时电告地(市)分行。会计分录:
  借:联行往账
   贷:系统内存放款项——地(市)分行借款户
  2.通汇行如为应收汇差,收到地(市)分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调入的汇差资金时,应与收到的电报核对无误后译制“电划借方补充报单”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存款
   贷:联行来账
  (二)地(市)分行的处理
  地(市)分行汇齐辖属通汇行划来的汇差资金及下划的汇差资金,与联行往来卡片核对无误后,按辖属通汇行分别设户核算。
  1.收到辖属通汇行拍来的应付汇差电报时,译制“电划借方补充报单”,并与中国人民银行的收款通知核对无误后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联行来账
  2.下划辖属通汇行应收汇差时,填制“电划借方报单”,注明“清算汇差”字样,同时电告调入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实拨资金。会计分录:
  借:联行往账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地(市)分行所辖汇总(包括本身)为应付汇差时,比照通汇行应付汇差手续办理上划省级分行资金。
  4.地(市)分行所辖汇总(包括本身)为应收汇差时,收到省级分行拍来的清算汇差电报,译制“电划借方补充报单”,并与中国人民银行收账通知核对无误后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联行来账
  (三)省级分行的处理
  省级分行收到辖属地(市)分行划来的汇差资金及下划辖属地(市)分行汇差资金,经审核无误后,按地(市)分行分别设户核算,比照地(市)分行清算汇差手续办理收汇、下划转账。
  省级分行收齐辖属汇差报告(包括本身),如为应付汇差,须在旬后4日内电汇上划总行,资金头寸不足时,报经总行计划部门同意,可通过“系统内存放款项”科目对转,通过借入资金清算汇差。如为应收汇差应电告总行,待总行下划汇差资金后转账。
  具体操作手续,比照地(市)分行清算汇差的办法办理。
  (四)总行清算汇差资金的处理
  总行将根据各省级分行应收或应付汇差情况,清算汇差资金。清算汇差的操作手续,比照上述办法进行处理。

第六章 金融机构往来操作规程

第一节 中央银行往来操作规程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央银行往来核算的基本规定。
  (一)存款准备金由总行根据缴存存款科目余额和规定的缴存比例统一缴存,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按旬调整。
  (二)向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实行总行统借统还的管理办法,各行按照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三)中央银行往来利息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原则,由中国人民银行主动计息。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向中国人民银行借款核算的操作。
  (一)办理借款时,会计部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签章的借款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向中央银行借款
  (二)还款时,会计部门根据还款通知签发转账支票和填制进账单,在进账单的备注栏注明归还×月×日借款字样,将支票连同进账单交开户行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分录:
  借:向中央银行借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第一百二十五条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核算的操作。
  (一)领缴现金的处理
  1.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取现金时,会计人员根据计划部门的调款通知单,签发现金支票,并经审核、签章后,由取款人员到中国人民银行提取现金。凭支票存根填制一联凭证,存根和调款通知单作凭证附件交出纳员。
  出纳员按《出纳制度》规定办理收款手续。记账员根据已收妥的现金收入凭证,经审核无误后,作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借:现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现金时,出纳员按《出纳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缴款手续。并凭盖有中国人民银行现金收讫章的现金交款单回单,填制一张现金贷方凭证,将回单和调款通知单加盖附件戳记作现金贷方凭证附件,经复核无误后,将凭证及附件传递会计记账员。会计记账员收到出纳复核员传递来的凭证及附件,经审核无误,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现金
  (二)转收款项的处理
  1.系统内汇入资金,记账员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信(电)汇收款通知,以此作附件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的借方凭证,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有关科目的贷方凭证。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系统内存放款项(或存放系统内款项——××户)
  2.每季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利息收入回单,核对无误后,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借方凭证,另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金融机构往来收入”科目贷方凭证(回单联作附件)。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三)转付款项的处理
  1.系统内汇出资金。记账员根据计划部门出具的“资金调拨通知单”填制凭证,同城的填制转账支票;异地的填制信(电)汇凭证。在第二联信(电)汇凭证上加盖本行预留中国人民银行印鉴,同时填制中国人民银行的“电子联行转汇贷方清单”、“划付转账凭证”,将信(电)汇凭证,连同“电子联行转汇贷方清单”、“划付转账凭证”一起送交开户的中国人民银行。记账员根据开户中国人民银行加盖转讫戳的第一联回单,凭以填制一张转账贷方凭证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贷方凭证(回单作附件),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有关科目借方凭证(调拨通知单作附件)。会计分录:
  借:系统内存放款项或存放系统内款项——××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中国人民银行借款利息支出。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按季结息通知单后,记账员以此作附件凭以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金融机构往来支出”科目借方凭证,另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贷方凭证,会计分录:
  借:金融机构往来支出——向人行借款利息支出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中国人民银行划来其他款项。记账员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划款凭证,收取工本费或手续费时,审核收取的工本费是否与本行购买的凭证本数相符;手续费收取是否按手续费收取标准执行。经审核无误后做账务处理,以中国人民银行划款凭证作附件,填制一张转账贷方凭证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贷方凭证,填制二联转账借方凭证作有关科目的借方凭证。会计分录:
  借:业务管理费——××户
  借:其他营业支出——手续费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四)同城交换清算差额的处理
  1.同城交换应收差额。根据加盖中国人民银行交换专用章的收入凭证,填制一张转账借方凭证(同城票据资金清算凭证作附件)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借方凭证,填制一张转账贷方凭证作“××相关科目凭证。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科目
  2.同城交换应付差额。根据加盖中国人民银行交换专用章的付出凭证,填制一张转账贷方凭证(同城票据资金清算凭证作附件)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贷方凭证,填制一张转账借方凭证作相关科目凭证。会计分录:
  借:××科目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第二节 同业往来核算操作规程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同业往来核算的基本规定。
  (一)农发行资金不得用于同业拆借。我行发生的同业往来业务,仅限于存放其他金融机构现金备付金收付业务。
  (二)确需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现金备付金账户,应根据业务需要,核定限额,超过限额部分须及时划转到农发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
  (三)同业往来资金,实行按季结息,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业往来利率。
  第一百二十七条 存放同业款项转入资金的操作。
  接到计划部门通知书后,签发转账支票或划转凭证,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送交中国人民银行,将款项划转到开立现金备付金账户的金融机构。依据通知书,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存放同业款项”科目借方凭证,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贷方凭证,支票存根作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同业款项——××行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农发行将现金存入有关行现金备付金账户的处理手续比照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现金的手续办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 存放同业款项转出资金的操作。
  存放他行的现金备付金账户余额超过规定限额时,需将超额部分划转到农发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账户。记账员接到计划部门通知后,签发转账支票,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借方凭证,进账单第一联作附件;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存放同业款项”科目贷方凭证,支票存根作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存放同业款项——××行
  向现金备付金账户提取现金的处理手续比照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取现金的手续办理。

第三节 系统内往来核算操作规程

  第一百二十九条 系统内往来核算的基本规定。
  (一)系统内资金往来核算实行“统一调剂、分级管理、定期核对、按季计息”的管理办法。
  (二)系统内资金调拨应通过各级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账户处理。
  (三)系统内资金往来利息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原则,按季结息。
  (四)系统内资金由总行统筹调剂,行际间不得自行拆借。
  (五)系统内资金往来应定期核对相符。
  第一百三十条 系统内借款的操作。
  (一)借出行(上级行)的处理
  财会部门根据计划部门签发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调拨通知书”填制信(电)汇凭证,在第二联信(电)汇凭证上加盖本行预留中国人民银行印鉴,将信(电)汇凭证送交中国人民银行。记账员收到中国人民银行退回的第一联信(电)汇回单后,以此作附件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贷方凭证,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存放系统内款项”科目借方凭证(调拨通知作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系统内款项——××行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二)借入行(下级行)的操作
  记账员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信(电)汇收账通知,依此作附件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的借方凭证,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系统内存放款项”科目贷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系统内存放款项——上级行户
  第一百三十一条 归还系统内借款的操作。
  (一)下级行的处理
  会计人员根据计划部门签发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调拨单”填制信(电)汇凭证,在第二联信(电)汇凭证上加盖本行预留中国人民银行印鉴,将信(电)汇凭证送交中国人民银行。记账员收到中国人民银行退回的信(电)汇第一联回单后,以此作附件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贷方凭证: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系统内存放款项”科目借方凭证(调拨通知作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系统内存放款项——上级行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二)上级行的处理
  上级行财会部门记账员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信(电)汇收账通知,应与下级还款行汇来的资金调拨通知单核对相符后,以中国人民银行收账通知作附件填制转账借方凭证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的借方凭证。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存放系统内款项”科目的贷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存放系统内款项——××行户
  第一百三十二条 横向调拨系统内资金核算的操作。
  (一)调出行的操作
  接到其上级行通知,需将信贷资金直接调往其他行时,调出行会计部门应根据计划部门资金调拨通知书,填制电汇凭证,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资金划转手续,记账员收到中国人民银行退回的第一联电汇回单后,以此附件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贷方凭证,并将电汇凭证回单联传真给其上级行。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系统内存放款项”科目借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系统内存放款项——上级行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二)调入行的操作
  调入行记账员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电汇收账通知后,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的借方凭证,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系统内存放款项”科目的贷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系统内存放款项——上级行户
  (三)上级行的处理
  上级行财会部门接到所辖调出行传真,与计划部门资金调拨通知书核对相符后,以调出行调出日期为准,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增加调入行借款的借方凭证,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减少调出行借款的贷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系统内款项——调入行
   贷:存放系统内款项——调出行
  第一百三十三条 用系统内资金清算汇差的操作。
  用系统内资金清算汇差时,必须经上级行同意,并由上级行主动办理清算。
  (一)应收汇差还借款的处理
  1.应收汇差行的上级行财会部门接到计划部门资金调拨通知书后,填制全国联行电划借方报单,并注明“汇差归还借款”字样,复写电稿两联,经复核无误后,一联拍发电报,一联留底,随同第四联报单一并保管。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联行往账”科目借方凭证,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存放系统内款项”科目贷方凭证(资金调拨通知书作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联行往账
   贷:存放系统内款项——××行户
  2.应收汇差行财会部门记账员收到上级行拍发电报,与计划部门转来的资金调拨通知书核对相符后,编制电划借方补充报单。电划借方补充报单三、四联分别作“系统内存放款项”科目和“联行来账”科目的借、贷方凭证,电报底稿作第三联报单的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系统内存放款项——上级行户
   贷:联行来账
  (二)应付汇差转增借款的处理
  1.应付汇差行的上级行财会部门收到计划部门资金调拨通知书后,据以编制全国联行电划贷方报单,并注明“应付汇差转增借款”字样。凭以编制一式两联电报稿,经复核无误后,一联拍发电报,一联留底,随同第四联报单一并保管。同时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存放系统内款项”科目借方凭证,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联行往账”科目贷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系统内款项——××行户
   贷:联行往账
  2.应付汇差行财会部门收到上级行拍发电报后,与计划部门转来的资金调拨通知书核对相符后,编制电划贷方补充报单。电划贷方补充报单的三、四联分别作“联行来账”科目和“系统内存放款项”科目的借、贷方凭证,电报底稿作第三联的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联行来账
   贷:系统内存放款项——上级行户

第七章 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核算操作规程

第一节 固定资产核算操作规程

  第一百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核算的基本规定。
  (一)固定资产实行“集中采购、指标管理、划分权限、账实分管、明细核算”的管理方法。
  (二)固定资产一般实行按原始成本计价的原则。
  (三)应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按规定权限处理财产多缺,确保账实相符。
  第一百三十五条 固定资产取得核算的操作。
  农发行的固定资产取得主要有投资人投入、购建、融资租入、调入、盘盈、接受捐赠等。
  (一)投资人投入固定资产的处理
  接受投资人的固定资产投资时,应经有权评估单位确定资产价值。评估确定的价值低于、等于或大于投资单位账面价值时,作如下处理:
  1.评估确认价值低于投资单位的账面价值。应按投入单位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接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其差额作为累计折旧。
  经办员根据有关数据,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固定资产”科目的借方凭证。分别填制两联转账贷方凭证,一联作“实收资本”科目的贷方凭证,一联作“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贷:累计折旧
  2.评估确认的价值等于或大于投资单位的账面价值。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接受固定资产的价值。
  经办员根据有关数据,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同上),作“固定资产”科目借方凭证,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科目贷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记账员记账后,登记“固定资产卡片”,交复核员复核。行政部门登记“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登记簿”。
  (二)购置固定资产的处理
  购入的固定资产分不需安装和需安装两种情况,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1.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运杂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税金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价核算。
  经办员根据购置固定资产原始发票和上述费用的原始收据,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原始发票或有关费用收据作附件)作“固定资产”科目借方凭证;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相关科目贷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科目
  记账员记账后,登记“固定资产卡片”,交复核员复核。行政部门登记“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登记簿”。
  2.需要经过安装以后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后,按照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参照“在建工程”核算的操作。
  (三)自建固定资产的处理
  自建的固定资产,工程竣工办理决算交付使用后,按照实际支出成本计算(自建期间详见“在建工程”核算的操作)。
  经办员根据工程决算,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固定资产”科目借方凭证,工程决算书副本或复印件做附件;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在建工程”科目贷方凭证方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记账员记账后,登记“固定资产卡片”,交复核员复核。行政部门登记“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登记簿”。
  (四)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处理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是指向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用包括了设备价款、租赁费、借款利息等。根据租赁合同所确定的价款,定期支付租赁固定资产费用。
  根据租赁合同,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固定资产”科目借方凭证,租赁合同复印件做附件,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其他应付款”科目贷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费
  记账员记账后,依据租赁合同登记“固定资产卡片”,交复核员复核。行政部门登记“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登记簿”。
  (五)调入固定资产的核算
  1.无偿调入固定资产。
  调入行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应以调出行账面原值加上调入过程中新发生的相关费用后的价值为原值,按调出行的账面累计折旧作为折旧额,按调出行的账面净值作为资本公积,进行账务核算。
  经办员根据“固定资产调拨单”和有关费用的原始发票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固定资产”科目的借方凭证,填制三联转账贷方凭证,分别做“累计折旧”、“资本公积”和相关科目的贷方凭证,及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贷:资本公积
   贷:××科目
  记账后,登记“固定资产卡片”,交复核员复核。行政部门登记“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登记簿”。
  无偿调拨固定资产,调入行和调出行必须在同一年度内完成账务处理手续。
  2.有偿调入固定资产。
  调入行有偿调入固定资产,应以调出固定资产协议价款,加上调运过程中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费用后的价值为原值,进行账务处理。
  经办员根据有偿调入协议和相关费用原始发票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作“固定资产”科目的借方凭证。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相关科目的贷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科目
  记账后,登记“固定资产卡片”,交复核员复核。行政部门登记“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登记簿”。
  (六)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报经批准处理前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1.盘盈固定资产时,经办员根据盘盈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固定资产”科目的借方凭证,填制二联转账贷方凭证,分别做“累计折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贷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记账后,登记“固定资产卡片”,交复核员复核。行政部门登记“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登记簿”。
  2.盘盈的固定资产经批准转销时,经办员根据批准手续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借方凭证,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贷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七)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处理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确认的价值入账。有关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
   贷:××科目(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未来应交的所得税)
  记账员记账后,登记“固定资产卡片”,交复核员复核。行政部门登记“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登记簿”。
  第一百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处置核算的操作。
  (一)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根据清理固定资产净值,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借方凭证;根据已提折旧(累计折旧)额,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累计折旧”科目的借方凭证;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固定资产”科目贷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记账员记账后交复核员复核,然后抽出“固定资产卡片”,并在“卡片”上注明转销原因、性质。
  2.根据固定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方凭证,实际支出费用单据作附件。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相关科目贷方凭证。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科目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价款、报废固定资产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相关科目借方凭证,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方凭证,有关收入收据等作附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科目
   贷:固定资产清理
  4.收到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报废、毁损固定资产损失时。根据保险公司赔偿单等,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方凭证,赔偿单等作附件;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相关科目借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科目
   贷:固定资产清理
  5.清理固定资产净损益的处理。固定资产出售、报废和毁损,经清理、出售处理后,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反映在借方表示是纯损,反映在贷方表示是纯益。纯损(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审批后)应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下固定资产损失净支出账户;纯益应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下固定资产净收益账户。
  (1)纯损账务操作。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方余额,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方凭证,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营业外支出”科目借方凭证,经会计坐班主任审批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损失净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2)纯益时账务操作。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方余额,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方凭证;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营业外收入”科目贷方凭证,经批准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净收益
  (二)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调出行按固定资产净值调出,依据“固定资产调拨单”标明的固定资产净值,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资本公积”科目借方凭证;根据已提取的累计折旧额,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累计折旧”科目借方凭证;按固定资产原值,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固定资产”科目贷方凭证,“调拨单”作附件,及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资本公积
  借:累计拆旧
   贷:固定资产——××设备
  同时,通知有关部门注销“固定资产卡片账”,并注明转消原因。无偿调拨固定资产,调入行和调出行必须在同一年度内完成账务处理手续。
  (三)固定资产盘亏核算的操作
  根据盘亏固定资产原值,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固定资产”科目贷方记账凭证;按盘亏固定资产净值,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借方凭证;按已计提折旧额,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累计折旧”科目借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值)
  同时.注销“固定资产卡片账”,并注明原因。经批准后的固定资产盘亏转入营业外支出。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营业外支出”科目借方记账凭证;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损失净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第一百三十七条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操作。
  折旧按季计提,提取时,经办员应根据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卡片账所列的各项固定资产原值、分类折旧率计算出本期应提的折旧,在卡片上逐个登记本期应提的折旧额和累计折旧额。按本季应提折旧额,填制转账借方凭证,做“其他营业支出”科目借方记账凭证,计提折旧表作附件;同时填制转账贷方凭证,做“累计折旧”科目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其他营业支出——一固定资产折旧支出
   贷:累计折旧
  第一百三十八条 固定资产修理核算的操作。
  固定资产的修理按其修理范围的大小和修理时间间隔的长短,可以分为大修理和中小修理。根据有关规定对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可一次摊入成本,也可采用待摊的方法。
  修理费一次排入成本时,会计经办员根据已核批的修理费明细表及原始发票.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业务管理费”科目借方记账凭证,原始发票及修理明细表作附件。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相关科目的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帐。会计分录:
  借:业务管理费——资产修理费
   贷:××科目
  如果固定资产大修理采用待摊力法,大修理费用可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会计经办员根据原始发票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递延资产”科目的借方凭证,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相关科目的贷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递延资产
   贷:××科目
  摊销大修理费用时,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业务管理费”科目借方凭证,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递延资产”科目贷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业务管理费——递延资产摊销
   贷:递延资产

第二节 在建工程核算操作规程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建工程核算的基本规定。
  (一)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二)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在建工程发生毁损或报废,在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后净损失,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毁损或报废的净损失,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计入开办费,在投入使用以后发生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三)虽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照决算数调整估价和已提折旧。
  第一百四十条 在建工程核算的操作。
  经办员根据基建部门交来的经领导审批的拨款通知,填制款项拨付凭证;同时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在建工程”科目的借方记账凭证,款项拨付凭证作附件;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相关科目的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科目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建工程竣工决算的核算操作。
  (一)办理工程竣工决算结转的操作
  经办员根据工程部门交来的竣工决算,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固定资产”科目借方记账凭证,工程预决算书作附件或在凭证中予以注明另行保管;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在建工程”科目转账贷方凭证,办理“在建工程”结转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二)未办工程竣工决算但已交付使用的操作
  1.工程已完工未办理竣工决算,但已交付使用,暂按基建部门交付使用工程的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估价结转。经办员根据估价,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固定资产”科目借方凭证;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在建工程”科目贷方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收到基建部门交来的工程竣工决算后,应以决算金额为准,填制会计凭证对估价结转的差额进行调整。决算金额大于估价时,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决算金额小于估价时:
  借:固定资产(红字)
   贷:在建工程(红字)
  (三)工程决算后,发生在建工程余款的,应及时向基建部门收回。会计分录:
  借:××科目
   贷:在建工程

第三节 无形资产核算操作规程

  第一百四十二条 无形资产核算的基本规定。
  (一)无形资产是指可以长期使用而不具备实物形态的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和非专利技术等。
  (二)无形资产购置需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四)无形资产按规定的期限摊销。
  (五)无形资产转让的净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无形资产的转让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一百四十三条 无形资产取得的核算操作。
  (一)购入的无形资产
  经办员按实际支付的价款的票据(买价及有关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经有权人签批后。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无形资产”科目借方记账凭证,支付价款的票据作附件;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作相关科目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
   贷:××科目
  (二)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
  捐赠时附有单据票证的,按所附单据票证计价;无单据票证的,按同类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计价。经办员根据所附单据票证或同类市场价格填制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
   贷:资本公积
     ××科目(应支付相关税费和未来应交的所得税)
  (三)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
  投资人作为资本或合作条件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价值计算入账,或以投资各方的投资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记账。经办员根据有关数据,编制转账借方和贷方记账凭证。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形资产摊销核算的操作。
  摊销无形资产时,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业务管理费”科目借方记账凭证,填制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无形资产”科目贷方记账凭证,经批准后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业务管理费——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
  第一百四十五条 无形资产出租核算的操作。
  出租无形资产所取得的收入应列入“其他营业收入”科目核算,记账员接转让金额,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料目或××科目借方记账凭证,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其他营业收入”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科目)
   贷:其他营业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
  结转无形资产的成本时,按发生金额,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其他营业支出”科目借方记账凭证,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无形资产”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其他营业支出
   贷:无形资产

第四节 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核算操作规程

  第一百四十六条 递延资产核算的操作。
  (一)开办费的账务处理
  1.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应借记“递延资产”科目,会计经办员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额,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递延资产”科目借方记账凭证;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科目”的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递延资产——开办费
   贷:××科目
  2.递延资产摊销人成本时,填制一联转账借方凭证,做“业务管理费”科目借方记账凭证;一联转账贷方凭证,做“递延资产”科目的贷方记账凭证,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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