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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计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简图二 全国联行往来查清上年未达,结平上年账务流程图

第二节 联行往账核算操作规程

  第九十七条 编制联行往账报单的操作。
  (一)审查凭证,确定使用报单种类。联行员根据经过记账并经复核后的有效凭证,确定编制邮划或电划报单,根据会计分录确定使用借方或贷方报单。
  1.代收款项业务会计分录:
  借:××科目——××户
   贷:联行往账
  应填制邮划或电划贷方报单。
  2.代付款项业务会计分录:
  借:联行往账
   贷:××科目——××户
  应填制邮划或电划借方报单。
  (二)填制联行报单应注意以下几点:
  1.准确、清晰地填写报单日期、发报行和收报行行名、行号、金额以及收付入账号或名称、事由。要做到要素齐全、字迹端正、易于识别。
  2.收报行、发报行名称要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3.报单内容均不得更改,报单内容如有填错应将原报单作废,重新编制。作废报单须加盖“作废”戳记,并销记“重要凭证使用登记簿”随当日联行往账报告表留存一并装订保管。
  4.各种报单的填制均须套写而成。
  (三)对电划报单应按照“全国联行往来电报格式规定”复写电稿两联(一联拍发电报,一联留底)。
  第九十八条 编制密押和加盖印章的操作。
  联行报单编制完成后,交由编押员编押,编押员在编押时,要严格执行两次输入、重新显示的办法自行复核。核准密押后,再准确填入有关凭证的密押栏内并签章。密押的编制范围限于联行通汇行在办理银行汇票、电汇款项以及金额起点1000元以上(含1000元)个人收款的信汇款项。我行密押由编押机生成。
  报单编妥后,由联行员加盖名章后,交给会计坐班主任在第一、二联加盖“中国农发行联行专用章(以下简称联行专用章)”,递交复核员复核。复核时,复核员必须根据有效凭证核对报单的各项内容,复核要点:
  1.日期填写是否正确。
  2.收(发)报行行名、行号是否相符。
  3.收(付)款入账号或名称以及金额与附件是否一致。
  4.应编密押是否齐全。
  5.第一、二联报单上是否加盖联行专用章。
  6.应签盖的个人名章是否齐全。
  7.对电划报单,应把电稿内容与报单要素进行复核。
  复核无误后加盖复核员名章。
  第九十九条 寄发联行报单或拍发电报的操作。
  (一)寄发邮划报单(包括并封寄发的结算凭证、查询法复书等)以及往账报告表须按规定使用“联行专用”信封,信封上凭证栏内要根据报单及其他凭证的实寄份数逐项填明,不得省略不填。电划报单要按规定格式,逐份拍发“k报类”业务电报。
  (二)填写联行专用信封时,应根据总行印制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行行名行号簿》以及联行机构变动表,对收信行的邮政编码、地址、行名全称详细填写,不得省略和简化,字迹要工整清晰,容易辩认。发信行的邮政编码、地址、行名全称和行号也不得简漏。往来账报告表的邮寄使用统一“联行专用”信封,收信单位应注明“××分行对账中心”字样,以免误收。
  (三)联行专用信封及电报在寄发之前,经办员要逐件登记“联行信件、电报收发登记簿”,指定专人投送。各通汇行还应刻制业务电报专用章和通讯员个人名章,送当地邮电部门备案。
  (四)发报行发出的报单或电报,如果由于内容有缺陷或者误寄、误投等,接到发报行查询时,要认真查对原报单及有关账簿凭证,如果涉及委托人的,应及时联系并查复。如确系本行差错,应按联行往来差错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发报行的报单或电报一经发出,一律不准自行撤销或自行划反方报单。如发现已发出报单或电报有问题时,应立即向收报行查询,俟收到查复后,再按规定处理,以防止造成资金和账务错乱。
  第一百条 联行往账日终处理的操作。
  (一)将第三联报单于每日营业终了,先按电借、邮借、电贷、邮贷分类,再按收报行行号的顺序进行整理,作为编制往账报告表的依据,并随往账报告表以“联行专用”信封寄省级分行对账中心。
  (二)第四联报单的整理办法与第三联相同。分别结计出借、贷方发生额编制联行往账借、贷方汇总凭证和科目日结单,登记“联行往账”科目总账,结出余额,并与往账报告表的上期余额、本日借贷方发生额、本日余额逐一进行核对。报单附在往账报告表第二联后面,作为联行往账卡片账,电报底稿作第四联电划报单的附件,定期装订,留存备查。
  第一百零一条 补制报单抄本的操作。
  (一)补制报单抄本的条件。发报行发出的报单,如事后接到收报行要求补发电划报单的电报或邮划报单抄本的查询时,必须在3天内详细查明,确系漏拍电报或报单丢失,经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坐班主任审批后,方可补拍电报或补发报单抄本,并登记会计坐班主任工作日志。
  (二)补制报单抄本只用于邮划报单,联行员在补制时以邮划借方或贷方报单第一、二、四联代替,第三联加盖“作废”字样,按原往账报单号码以及往账发生日准确填制日期和报单号码(原印制的报单号码划销,改填应补制的报单号码),有密押的还应编制填写原密押,并在备注栏注明补制日期和明显的“报单抄本,注意重复”字样,然后将一、二联寄收报行,第三、四联粘在原第四联后面,保管备查。
  (三)补拍电划报单电报除拍发原报单内容外,还应在电报正文前加“补拍报单,注意重复”字样。

第三节 联行来账核算操作规程

  第一百零二条 受理来账报单和电报的操作。
  (一)联行信件的拆封、查对和保管
  收报行收到由发报行用“联行专用”信封邮寄来的邮划报单,经办员应先根据邮局送来的收信记录单,逐件验收无误后再拆封。拆封后,要核对封面所填报单笔数与实际报单(封内的其他凭证也应逐项核对);封面漏填笔数的,应代为补填,并注明“本行补制”字样;封面笔数与实际不符的,除在封面注明实收笔数及报单号码外,还应填制两联“联行往来查询书”一联通知发报行,一联留存,待查复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如收到以非联行专用信封寄来的汇款信件以及非“k”类电报,首先要向发报行查询,经确认后方可受理。
  拆封后的联行专用信封,要有专人认真查对定期保管。要将收信记录单与其信封捆在一起,标明收信日期保管6个月。
  (二)电报的受理及电划补充报单的译制
  收报行收到发报行发来的电报,经办员要逐件登记“联行信件电报收发登记簿”,审查电报挂号、电报类别以及内容,无误后即根据电报内容译制电划借方或贷方补充报单。
  (三)联行报单的审查
  收报行联行员对邮划报单和电划报单,应审查以下内容:
  1.收报行行名、行号是否本行;
  2.报单与附件(电划补充报单与电报)收(付)款人名称或账号、金额是否一致;
  3.报单号码是否完整(电划补充报单号码与电文中注明号码是否一致);
  4.报单有无涂改挖补;
  5.第一、二联报单是否加盖联行专用章;
  6.联行专用章和密押是否真实正确;
  7.电划补充报单日期填制与电文中注明日期是否一致。对报类不符,漏、错编密押以及内容有误的电报,对有问题和不完整的报单在未查复补正前,严禁解付款项。
  收到发报行寄来的补制报单抄本或补拍的电报时,应首先审查是否经本行要求而补制,并与原查询书核对相符,其次审查收款人是否收到该笔款项,无误后经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坐班主任审批,按正常报单处理手续办理。
  第一百零三条 联行来账账务处理的操作。
  (一)收报行联行员对经审查无误的报单,应在报单上填制转账日期并加盖转账日戳后,办理转账。借方报单转账的会计分录:
  借:××科目
   贷:联行来账
  贷方报单的会计分录相反。
  (二)如有应寄其他通汇行的报单,先不予转账,应填制三联“联行往来查询书”,一联同误寄的报单和附件转寄正确的收报行,一联寄发报行告知代为转寄正确收报行,一联留底。
  (三)经查有问题,暂时不能转账的报单,应按联行往来差错处理有关规定执行,并登记“未转账错误报单登记簿。”
  第一百零四条 联行来账日终处理的操作。
  (一)联行员对第一联报单(包括电划补充报单)于每日营业终了,分别按电借、邮借、电贷、邮贷分类,再按发报行行号大小顺序进行整理,分别结计出借、贷方发生额,编制联行来账借、贷方汇总凭证及科目日结单,登记“联行来账”科目总账,结出余额,并与来账报告表上的上期余额,本日借、贷方发生额,本日余额逐一进行核对,报单附在来账报告表第二联后面,作为联行来账科目卡片账,定期装订,留存备查。
  (二)第二联报单(包括电划补充报单)的整理办法与第一联相同,每日营业终了后凭以编制联行来账报告表,并随来账报告表以“联行专用”信封寄省级分行对账中心。
  (三)电划借、贷补充报单的第三、四联分别作为转账借、贷方凭证和付、收款通知。

第四节 联行对账操作规程

  第一百零五条 通汇行报告的操作。
  各通汇行对每日所发生的联行往来账务,均要按营业日编制联行往来报告表。当日无业务可不编报。
  (一)编制往账报告表
  往账报告表由发报行编制。发报行每日营业终了,联行员将当日填制的第一联往账报单先按借、贷方分开,再接收报行行号顺序排列整理(电情、邮借、电贷、邮贷,冲账红字报单放在同类蓝字报单之后),然后分别借方、贷方报单各加计总笔数及金额,填入联行往账报告表本日笔数和发生额栏内,发出借方报单的总金额填列报告表的借方,发出贷方报单的总金额填列报告表的贷方。往账报告表的借、贷方向与报单方向和记账方向一致。如有冲账红字报单纳入报告表,本日笔数按所附蓝、红字报单合计数填列,金额按蓝、红字的报单轧差数填列,如红字金额大于蓝字金额,应用红字将差额填列报告表的“本日发生额”栏。往账报告表的“上期余额”栏应按上期报告表的“本日余额”栏数字填列。上期余额加减本日借、贷方发生额结出余额填入“本日余额”栏,结出余额与“联行往账”科目总账余额核对相符。编制的往账报告表一式二联,第一联往账报告表附“往账报告卡”寄管辖分行;第二联往账报告表附“往账卡片”一并留存。
  各通汇行于年度终了日填制的联行往账报告表必须注明“本年度最后一份”字样。年度终了日(12月31日)未发生往账业务的,也应编制最后一份往账报告表,发生额填“0”,余额和顺序号按上期报告表填列,以备管辖分行备查。新年度开始,联行往账业务应区分上年度和本年度分别编制报告表。办理冲正上年差错的报单,应编制上年联行往账报告表,其序号、余额与上年报告表内容衔接,报告表日期应填写13月××日(次年元月为13月、二月为14月,以此类推)。本年度的联行往账报单应编制本年度报告表,其序号、余额均自本年起重新开始。
  (二)编制来账报告表
  来账报告表由收报行编制。收报行每日营业终了,联行员将当日收到已转账的第二联来账报单先按贷方、借方分开,再按发报行行号顺序排列整理(电贷、邮贷、电借、邮借,冲账红字报单放在同类蓝字报单之后)。然后分别贷方、借方报单各加计总笔数、金额,填入联行来账报告表本日笔数和发生额栏内,收到贷方报单的总金额填列报告表的借方、收到借方报单的总金额填列报告表的贷方。来账报告表的借、贷方向与收到报单的方向相反,与“联行来账”科目方向相同。如有冲账红字的报单纳入报告表,本日笔数按所附蓝字、红字报单合计数填列,金额按红、蓝报单的轧差数填列,如红字金额大于蓝字金额,应用红字将差额填列报告表的“本日发生额”栏。来账报告表的“上期余额”按上期报告表的“本日余额”栏数字填列,上期余额加减本日借方、贷方发生额结出余额填入“本日余额”栏,结出余额与“联行来账”科目总账余额核对相符。编制的来账报告表一式二联,第一联来账报告表附来账报告卡寄管辖分行,第二联来账报告表附来账卡片一井留存。
  新年度开始,联行来账业务应区分上年度和本年度分别编制报告表。收到上年度联行来账报单和办理冲正上年差错的报单,应编制上年来账报告表,其序号、余额与上年报告表内容相衔接,报告表日期应填写13月××日,(次年元月为13月,二月为14月,以此类推)。本年度的联行来账报单编制本年度来账报告表,其序号、余额均自本年度起重新开始。
  (三)报告表审核与上报
  联行往来账报告表编好后,必须经过认真审核:本期与上期报告表的序号、日期、余额内容必须连续、序时、衔接。报告表发生额与所附报告卡金额必须相符,报告表所填笔数与所附报告卡张数必须相符;报告表上期余额加减本日借、贷方发生额等于本日余额。往来账报告表借、贷方本日发生额及余额必须与“联行往账”、“联行来账”科目总账当日发生额及余额一致。
  经审查无误后,交复核员复核并在报告表第一联加盖联行专用章及有关人员印章,附同报告卡于当日或次日用联行专用信封寄报管辖分行,报告表第二联附同往来账卡片一并留存。
  第一百零六条 管辖分行录磁的操作。
  (一)报告表登记与审查
  管辖分行收到辖属通汇行上报的全国联行往、来账报告表及报告卡,应及时清点核对,按行号整理,逐户登记“联行往、来账报告表收到登记簿”,对前期尚未收到的报告表单独保管,序号连续的报告及所附报告卡应及时交与录磁操作员输入计算机。移交时,严格交接登记手续,严防丢失。录磁前,对报告表与报告卡先进行对应检查,发现编号、记账方向、金额、日期、行号等方面错误,要在录磁前,即行纠正。
  (二)数据录磁与检查
  录磁操作员对报告表及报告卡的各项数据,必须按顺序和要求逐项准确、及时地录磁。对账数据要先录入报告表的数据,紧接着录入报告表附报单的数据,报单的录入顺序不能打乱。报告表要录入行号、日期、编号、上期余额、本日借方笔数和发生额、本日贷方笔数和发生额、本日余额(自年初累计笔数、累计发生额计算机根据报告卡自动生成)。报告卡要录入报单种类(以代号表示:电借——1、邮借——2、电贷——3、邮贷——4)、报单号码(后四位)、日期、发(收)报行行号、报单金额,往账不输发报行行号,来账不输收报行行号,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在录磁操作的同时,计算机会对报告表序号、日期、余额是否连续衔接,报告表借、贷方发生额笔数、金额与所附报告卡是否相符,本日录入报告卡与以前所录入的报告卡是否重复等进行平衡衔接惟一性检查。操作员对计算机提示发现的差错必须认真处理,如属操作失误,由操作员自行更正;如属通汇行报告表或报告卡错误,操作员应退给联行员查询查复,待查复后再进行录磁。为保证录磁准确,对已录磁的报告表、报告卡必须进行第二次换人复核录入,未经复核不能上报。
  (三)查询数据的接收与处理
  管辖分行录磁中心应通过计算机从总行对账中心“查询信箱”中,每日取出日常查询数据,每月第一工作日取出批量查询数据,分别用计算机打印“日常查询清单”和“批量查询清单”,按操作要求和清查方法进行查询查复,并将结果反馈给总行。按日打印“查复清单”保管备查。
  (四)数据文件的汇总上报
  管辖分行按日将计算机录制的往、来报告表及报告卡、查复数据进行汇总处理,按照汇总报告表、往账报告表、来账报告表、往账报告卡、来账报告卡、查复数据等顺序和规定的记录格式及文件上报,数据要保证经过衔接平衡和合法检查,报告表序号衔接,查复及汇总报告表数据准确。
  (五)数据文件的备份与传输
  为了保证总行一旦出现程序差错能迅速恢复全国联行数据的要求,管辖分行每日在数据录磁完毕后,必须及时备份全部数据,并按日妥善保管。管辖分行要按日将录制正确的数据文件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向总行传输。如遇数据传输错误,应根据总行提示,查明更正,重新传输,如管辖分行机器发生差错,应正确恢复昨日备份数据,如当日数据混乱或丢失,应重新输入全部数据,管辖分行机内数据,必须具备随时与总行及所辖通汇行进行账务核对的功能。
  联行往来对账跨年度数据,要严格按年度分开。有两个年度数据要在各自年度建立上报文件(只存在上年度数据只能在上年度建立。存在两个年度数据,可以在本年度内建立两个年度数据上报总行),数据上报时要在本年度(不能在上年度)向总行对账中心传送两个年度的对账数据。上报数据,一定要有成功的反馈信息。上报数据成功后,要对两个年度的联行数据再次进行备份。
  (六)报告表、报告卡及磁盘(带)保管
  管辖分行对报告表、报告卡对账处理后,应按录磁日期、行号大小顺序排列,并按对账文件档案管理规定装订保管。
  第一百零七条 总行对账的操作。
  (一)建立往账、来账两大账务系统
  全国联行对账建立往账、来账两大账务系统,按住账、来账分别以管辖分行和通汇行为对象,设立报告表登记簿和报告卡登记簿。报告卡登记簿内容按报告卡的日期按月设置“未配对”、“已配对”、“待查对”三个账户。按往账和来账分别设置相应的“全国汇总总账”、“全国管辖分行分户账”、“通汇行明细账”。总账、分户账、明细账之间相互制约、控制和保持平衡。总账按日打印保管,分户账、明细账可不打印,只将软盘定期保存或根据需要打印。
  (二)数据接收检查
  总行收到各管辖分行传输的有关数据,计算机自动进行顺序、逐项、平衡检查。检查中一经发现错误,即告知差错行“数据有误,检查后重新传输”的信息,直到正确。
  (三)归并、抽对与监督
  全国联行对账采用计算机抽卡配对的方式核对账务,每日收齐管辖分行传输数据后,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然后及时将接收的数据归并到计算机系统联行账务中,并自动生成各报告表自年初累计发生额。已配对和待查报单单独存放,未配对报单设定相似错。相似错检查后,即进行超邮程报单检查(相似错报单不参加超邮程检查)。总行将当天查出的相似错、超邮程报单要及时存放到管辖分行“查询信箱”以便管辖分行取出查询数据。所有查询数据在未得到管辖分行查复前,放入“待查对”账户单独保管。待查对报单设定相似错、重复报单、超邮程报单。每日收到各管辖分行的查复数据后,及时与“待查对”账户核对无误后,转移到“未配对”账户,以参加对账。每日抽卡配对、查询、查复处理结束后,对机内数据重新检查平衡,方法同上。如检查不平衡,则恢复昨日备份数据,与今日接收的管辖分行备份数据重新处理,直到日终检查平衡为止,检查平衡后,做好备份数据。
  (四)按日打印对账会计报表
  为便于核对账务、查找差错和加强监督,总行按日打印《全国联行对账情况表》、《全国联行总账平衡表》、《金额错误报单情况统计表》、《非正常未达报单款项明细表》等。可根据管理需要打印业务量、差错、查询查复等情况报表。

第五节 联行查询、查复操作规程

  第一百零八条 联行查询查复的基本规定。
  (一)查询查复书的填制。填制查询查复书要文字简练,内容明确,并要加盖会计坐班主任、经办人名章及联行专用章,办理第二次查询可抄报双方管辖分行。
  (二)查询查复书的寄发。查询查复书要用“联行专用”信封寄发,并登记“联行信件、电报发出登记簿”,指定专人投送,不得交由客户自行传递。
  (三)查询查复方式。查询、查复应根据相关行的路途远近、通讯条件、情况缓急可选择采用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一般为邮查邮复、电查电复,无论哪一种方式都要做好登记和记录。
  (四)查询查复期限。
  1.各管辖分行对账中心、通汇行对有缺陷或有问题的报单,都应当天发出查询。被查行收到查询必须在3天内,查明原因予以答复。
  2.总行对各管辖分行的查复期限规定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为10天;一般省、区分行为15天;边远省、区分行为20天内(到期日遇到节假日顺延)。查复期内必须将总行查询事项予以反馈。
  (五)查询查复责任。各级行要对查询查复严肃对待,认真办理,会计坐班主任要严格监督,签章负责。如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查而不复、相互推诿、扯皮或不负责现象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 相似报单进行处理的操作。
  相似报单是指往账报单和来账报单要素中,涉及报单编制日期、收发、报行行号、报单号码、金额,其中某项要素往来双方不符,其余要素均相符的报单。
  总行对属于不配对的相似报单,同时逐笔向发报行、收报行双方管辖分行查询。
  管辖分行收到查询信息,经检查录磁有误,应按规定更正后答复总行。若录磁无误除答复总行待查外,同时打印“查询查复书”三联,加盖管辖分行对账专用章二联寄有关通汇行,一联自留。如采用电话查询的,必须登记“电话查询查复登记簿”。
  有关通汇行接到查询书后,联行员应认真查对原始资料、数据,经查对无误在两联查询查复书上批注“我方无问题,查对方”,并加盖会计坐班主任、经办人名章及联行专用章,一联自留,一联寄管辖分行;查实有误按联行差错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查询查复书上批注更正内容,并加盖有关印章,一联寄管辖分行,一联留存,另填制查复书通知对方通汇行。
  第一百一十条 重复报单进行处理的操作。
  总行对重复报单,应及时向重复报单行的管辖分行发出查询。发生重复报单的管辖分行收到总行的查询信息,应迅速向有关通汇行进行查询,并速将查复结果反馈总行。如确属重复则应答复总行“已查实,待更正”,并尽快办理冲正账务。
  第一百一十一条 未达报单进行处理的操作。
  未达报单是指超过正常邮程的来账未达(总行收到往账报告卡、无来账报告卡)和往账未达(总行收到来账报告卡、无往账报告卡)。
  总行对未达报单,分别向报告方管辖分行和未达方管辖分行同时发出查询。
  (一)报告方管辖分行的查询查复
  报告方管辖分行收到总行查询后,无论是来账行、往账行,首先要找出该报单检查发报行、收报行行号、报单种类等是否填制录磁错误,其次向已达通汇行进行电话查询,经查无误后,答复总行“我方无问题”。
  (二)未达方管辖行的查询查复
  未达方管辖分行收到总行查询,要先检查确认该未达是漏录或在原保存信封漏取,若是此类情况,于次日补录并查复总行。如未达方管辖分行查无此报单,应电告或打印三联查询查复书,加盖有关印章,两联寄未达通汇外,一联留存,并于次日查复总行“待查”。
  (三)往账行未达的查复
  未达通汇行如属于往账行,在接到其管辖分行查询后,联行员应立即查对有关原始资料,经查实本行确无此报单时,应迅速电告答复其管辖分行“我行未发此报单”,管辖分行即迅电告总行。总行接到“查无此报”的报告后,立即电告报告方管辖分行和报告方通汇行“该报单止付,待查”;如未达往账通汇行经查属于本行报告有误,应按有关规定更正,并查复管辖分行,其管辖分行查复总行“已查实,待更正”。
  (四)来账行未达的查复
  未达通汇行如属于来账行,接到管辖分行查询后,联行员经查实未收到该份报单,应立即答复其管辖分行,同时拍发电报或填制“查询查复书”两联,加盖有关印章后寄对方行查找原因,要求补制报单抄本或补拍电报。

第六节 联行往来差错处理操作规程

  第一百一十二条 联行往来差错处理的基本规定。
  (一)根据有效原始凭证、报单和查复书、电函,准确办理差错更正。
  (二)发报行未经查询、查复不得单方更改报单要素和办理冲账。
  (三)收报行对差错报单不得退回发报行,应根据查复书内容在原错报单上详细批注并加盖印章证明,不得更正原报单。
  (四)对行名、行号不符的报单,要坚持以款项收报行(解付行)为准的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和对账。
  (五)补拍电报或补制报单抄本,要经过往来双方查询查复按规定手续办理。
  (六)发报行误发报单或电报的,要及时发电追款,收报行应根据发报行的要求冲账退回。
  (七)对暂时不能转账的错误报单应立即向发报行查询,同时登记“未转账错误报单登记簿”。
  (八)发报行寄发报单前发现差错,不得涂改报单内容,须作废重填,寄发后发现差错,应及时通知管辖分行和对方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 报单行名、行号差错的操作。
  (一)收报行收到报单行名、行号是本行的,附件是他行的,或行号是本行的,行名与附件是他行的。
  1.根据附件能肯定正确的收报行时,联行员应立即通过联行往来办理转划手续。办理划转时,应在报单栏内注明“××行报单误划本行,现转划你行”字样(原附件作转划报单附件)。如用电报划转时,应在电文后加拍“代××行转划”字样。
  误收到借方报单办理转划时,亦填制借方报单。会计分录:
  借:联行往账
   贷:联行来账
  误收到贷方报单办理转划时,亦填制贷方报单,会计分录相反。
  2.根据附件无法肯定正确收报行时,登记“未转账错误报单登记簿”,同时向发报行查询,待查复后处理。
  3.如系多笔业务的贷方报单,其中一部分无法转账时,应将正确部分先予转账。待查部分先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会计分录:
  借:联行来账
   贷:××科目(正确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待查部分)
  如是借方报单,待查部分先以“其他应收款”科目垫付。会计分录:
  借:××科目(正确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待查部分)
   贷:联行来账
  待查款项的附件留存,并查询发报行,待查复后再冲销其他应付或应收款。
  (二)收报行接到附件属于本行,但报单行名、行号有误
  1.收报行应按以下要求处理。
  (1)当时发现,肯定附件是本行的,联行员可按自己的行名、行号代为更正原报单后办理转账。同时填报三联查询查复书,一联通知发报行按解付行更正行名、行号;一联抄报其管辖分行,并注明“请按解付行行号×××××对账”,一联自留。
  (2)经管辖分行查询发现,并核实附件确已转账,收报行联行员即填制三联查询查复书,一联答复其管辖分行,并注明“请按收报行行号×××××对账”;一联通知发报行按收报行的行名。行号更正原报单;一联自留。
  2.发报行的操作。
  (1)联行员如先接到解付行要求更正原收报行行名、行号的查询书,经查实后更正,并主动填制三联查询查复书,一联通知其管辖分行“按收报行行号×××××更正原报单”一联寄查询经办行;一联自留。
  (2)如先接到其管辖分行的查询,经查实,待接到解付行的查复后,再更正原报单。并查复其管辖分行“按收报行行号×××××更正原报单”。
  (三)收报行行名是本行的,行号与附件是他行的;或收报行行号、行名、附件均不是本行的操作。
  1.收报行接到误寄的报单,经查实不是本行的,联行员应立即将报单和附件代为转寄正确的收报行。如不能确定正确收报行的,先登记“未转账错误报单登记簿”,然后向发报行查询,待查复后再处理,不得退回发报行。
  2.收报行联行员接到发报行或管辖分行查询,经查明确已错转报单,应即将错收的款项用红字冲回,按原附件编制转账凭证(备注栏注明原因),另编往账报单,转划正确收报行。贷方报单会计分录:
   贷:××科目(红字)
   贷:联行往账(蓝字)
  借方报单会计分录相反。
  同时,编制查复书寄发报行和管辖分行要求以错转行为解付行办理对账,并在查复书上写明“按解付行×××××对账”和错收款项的转划情况。
  3.发报行接到管辖分行的查询和解付行的查复,应以错转行为解付行办理更正原报单收报行行号。同时向管辖分行填制查复书,并注明“按解付行行号×××××更正原报单”,并抄送解付行。
  (四)电划报单收报行行名、行号正确,电稿错填电报挂号;邮局误拍误投电报;电文收款人不是本行的操作。
  1.收报行审核发现时,联行员均需先查询后处理,并登记“未转账错误报单登记簿”,俟发报行查复后处理。
  2.收报行事后接到管辖分行或发报行查询,经查明电报已为本行收转,双方通汇行和管辖分行均应按照上述错转他行邮划报单处理方法,办理冲账和转划。
  第一百一十四条 报单金额、印、押差错处理的操作。
  (一)暂时不能转账错误报单的处理
  其错误报单包括:收(付)款入账号不清无法肯定账户;报单与附件金额不符;漏编密押或密押有误;漏盖联行专用章。
  对此类报单收报行联行员应根据具体情况向发报行用电报或查询书查询,同时登记“未转账错误报单登记簿”。俟接到查复后,再按正常手续转账,并销记“未转账错误报单登记簿”。
  对有错误的报单,无论转账否,接到发报行查复后,只能根据查复书内容,在原错误报单上批注,不得更改报单。
  (二)报单金额小于附件金额的处理
  1.发报行的附件正确,但报单或电报已发出时,联行员应将差额向收报行补发电划报单,并在电文之后加拍“追补×月×日第×××××号邮或电、借方或贷方报单差额字样。同时在原凭证上加注补发报单号码。”如果收报行距离较近,差额数字不大,也可补发邮划报单。
  2.收报行联行员接到追补差额的电报或邮划报单时,应检查“未转账错误报单登记簿”有无记载,如有记载,应将追补电报编制补充报单或追补差额的邮划报单与原错误报单一并办理转账,并销记“未转账错误报单登记簿”。如无记载,须查明原错误报单是否转账,如确未转账,追补差额报单暂专夹保管,俟原错误报单到达后,再一并办理转账。
  (三)报单金额大于附件金额的处理
  1.借方报单的处理。
  (1)发报行已发出的借方报单,金额大于附件金额时,补制差额的会计分录:
  借:联行往账(不填报单,金额为零)
   贷:其他应付款(差额部分)
  然后联行员另编制电划贷方报单,将差额部分补划给收报行冲账。同时冲销“其他应付款”科目。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贷:联行往账(划收的冲账差额)
  在拍发电报时,应在电文后加拍“此款系冲正×月×日第×××××号×××金额邮或电划借方报单“字样,原错误的借方报单和补发冲账的贷方报单其报告卡仍应随往账报告表,寄管辖分行对账。
  (2)收报行联行员接到发报行的电报及冲账的贷方报单时,除参照上述的有关规、处理外,应根据电报编制电划贷方补充报单。与原错误的借方报单一并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科目(冲减差额以后的正确金额)
  借:联行来账(冲账的贷方报单金额)
   贷:联行来账(原错误的借方报单金额)
  如已按错误报单金额从付款入账户付出,则可根据发报行的冲账报单金额办理转账。会计分录:
  借:联行来账
   贷:××科目
  如错误报单未到,应将发报行寄来的冲账电报专夹保管,俟错误报单到达后再按上述方法处理。
  2.贷方报单的处理
  (1)发报行附件正确,但报单或电报已发出时,联行员应先将差额部分补作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差额部分)
   贷:联行往账(不填报单,金额为零)
  同时立即电告收报行请其速将差额划回,电文应拍明“×月×日第×××××号邮或电划报单金额误为×××元应为×××元,差额××元。请速划回”。原报单报告卡联仍寄管辖分行。俟接到收报行划回差额的报单后,再冲销“其他应收款”科目。会计分录:
  借:联行来账
   贷:其他应收款
  (2)收报行联行员接到发报行电报通知划回差额时,除参照上述的有关规定处理外,应将原错误报单金额办理转账,正确部分给收款人收账,差额部分划回原发报行。会计分录:
  借:联行来账(原错误报单全部金额)
   贷:××科目(正确金额)
   贷:联行往账(划回原发报行的差额)
  如系电划报单,收报行查实尚未给收款人收账时,编制电划补充报单第一、二联按原错误电报金额填写;第三、四联按正确金额填写,同时填制一联划回差额的特种转账贷方凭证,随差额贷方报单寄原发报行。
  如已按错误报单金额给收款人收账,应编制特种转账凭证三联,两联作借方凭证及支款通知,将差额部门从收款入账户中付出,另一联随差额报单划回原发报行。会计分录:
  借:××科目
   贷:联行往账
  如错误报单未到,应将发报行通知划回差额的电报专夹保管,俟错误报单到达后,一并按上述办法处理。
  (四)往账报单金额正确,但与来账报单金额不符的处理
  1.收报行接到管辖分行查询,经查对电报底稿,属于错译或补充报单错编等情况,应编制红、蓝字报单和特种转账凭证办理全额冲账手续。
  借方报单会计分录:
  借:××科目(红字原错误金额)
   贷:联行来账(红字原错误金额)
  借:××科目(蓝字正确金额)
   贷:联行来账(蓝字正确金额)
  贷方报单分录相反。
  2.属于电报错拍或其他情况,收报行根据管辖分行查询和发报行查复,按上述分录办理冲账。
  3.红、蓝字冲账报单列入冲账当天的报告表内上报。
  第一百一十五条 报单重复转账差错处理的操作。
  (一)收报行事后发现或接到管辖分行查询,经查实确已重复转账,联行员应根据重转金额编制与原报单种类、日期、号码等完全相同的本方红字冲账报单抽(划报单第一、二联办理冲账,三、四联作废)
  借方报单会计分录:
  借:××科目(红字)
   贷:联行来账(红字)
  贷方报单会计分录方向相反。
  (二)在重转报单和红字冲正报单备注栏均注明重转情况及冲账日期,红字冲账报单编入冲账当天的报告表上报(下同)。
  第一百一十六条 借方、贷方报单用反差错处理的操作。
  (一)发报行会计分录正确,但报单用反,而且报单或电报已经发出时,应即电告收报行“×月×日第××××号邮或电、借或贷××金额报单反方,速予冲回”字样,同时根据错误报单补制凭证按下列规定办理。
  发报行应用贷方报单而误用借方报单时,会计分录:
  借:联行往账(不发报单)
   贷:其他应付款
  然后根据原正确分录,另编制贷方报单,按正常手续处理。如应用借方报单而误用贷方报单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联行往账(不发报单)
  然后根据正确分录,另编制借方报单,按正常手续处理。
  (二)收报行接到发报行借、贷用反的报单不得随意退回,先登记“未转账错误报单登记簿”待查。待接到发报行借方、贷方报单用反的电报通知,经核实后,先按错误报单办理转账,划回发报行。会计分录:
  借或贷:联行往账
   贷或借:联行来账
  附件留存待发报行寄来的正确报单后,按正常手续处理。
  (三)发报行收到收报行划目的借报或贷报时,即冲销其他应付(应收)款科目。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贷:联行来账
  或借:联行来账
   贷:其他应收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联行往、来报告表差错处理的操作。
  (一)各通汇行编制的往、来报告表,未寄发前发现发生额与所附报告卡金额不符,应作废另编,不得在原报告表更正修改。
  (二)往来账报告表已报管辖分行,事后发现填写错误,对需要更正报告日期、编号、报单笔数的采用“查询查复书”委托管辖分行更正;对属于金额错误,如报告表的余额不衔接、发生额、余额轧计不平、报告表与报告卡金额不符等,查明原因后,应另编制正确的报告表上报,并委托管辖分行注销原报单的错误报告表。
  (三)管辖分行在数据文件录制过程中,发现所辖通汇行报告表及报告卡错误,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报告表编号错误但余额衔接,可调整编号,作为正常报告表处理,并通知通汇行更正。
  2.报告表所附报告卡行号错误,如无此行号、行号不清、报告表与报告卡行号与行号不符、无编报日期等,应立即向经办行查询,待经办行查复更正后进行处理。
  3.报告表与报告卡金额不符或报告表发生额、余额轧计不平时,各管辖分行在未接到通汇行查复时,不得随意更改,应立即向经办行查询,待经办行查复更正后进行处理。对本期错误报告表及报告卡要整套保管。

第七节 联行往来年度查清结平操作规程

  第一百一十八条 划分联行年度的操作。
  新年度开始,各通汇行经办员应将上年的“联行往账”、“联行来账”年终科目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转入新账的“上年联行往账”、“上年联行来账”科目,分清上年、本年联行往来账务。
  新年度开始后,发报行除冲正上年错账、转销结平该科目余额外,“上年联行往账”科目不能再有其他发生额。新年度的“联行往账”无期初余额,编发本年联行往账报单,要准确填写本年日期。新年度的往账报告表应从第一号编起,不得承接上年度余额。
  收报行收到发报行上年度编发的报单及拍发的划款电报时,应使用“上年联行来账”科目核算,译制上年电划补充报单,并在上年报单第一、二联加盖或注明“上年”字样。
  新年度的“联行来账”无期初余额,收到本年度报单或划款电报,应与上年度报单分开专夹保管,其账务处理比照日常操作手续办理,来账报告表应从第一号编起。
  第一百一十九条 查清上年度联行往来未达账项的操作。
  (一)上年“未转账错误报单登记簿”,如有未销账的,不必结转新登记簿,应抓紧清查处理。对其他差错报单也应抓紧查询查复,并抄报对方省级分行对账中心监督处理,以便总行全部对清结平上年往来账务。
  (二)查清上年全国联行往来账务的标志:全国联行往账与来账两大账务体系的总账与全年累计发生额已平衡一致;往账与来账报告卡已全部配对,二者已配对的总账的余额、累计发生额平衡一致,“未配对”、“待查对”两个账户已无余额。
  第一百二十条 上年联行账务结平的操作。
  (一)核对上年联行往账、来账最后余额
  1.上年全国联行往账、来账查清平衡后,总行按省级分行传送各通汇行,“上年全国联行往来账最后余额核对通知单”,由分行通知辖属通汇行编报“上年全国联行往来账最后余额核对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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