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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负责制定系统内营业办公用房的建设规划,编制基建资金预算。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农业发展银行营业办公用房项目建设标准。
  五、制定对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的方案及办法,组织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六、根据上报的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材料,审批工程项目,下达购建指标。
  七、对直管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决算进行审查、审批,并参与竣工验收。
  八、结合系统内基建工作的实际,编写培训教材,参与组织培训,提高基建管理人员素质。
  九、建立系统内营业办公用房项目管理档案。
  第八条 省级分行根据总行基建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所辖机构基建管理工作,并对所辖机构基建项目进行直接管理(以下简称直管行),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总行有关规定,结合辖内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基建管理有关实施细则。对辖内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项目投资、建筑面积”四控制的目标负责。
  二、负责对辖内上报拟购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资料的审查,并报总行审批。
  三、严格按照规定,将总行审批的建设项目及下达的购建指标,落实到辖内具体项目。
  四、根据总行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辖内基建项目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竣工决算等。
  五、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建设项目现场,对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施工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审查项目的招投标程序及主要合同的合规。合理及合法性。
  六、组织有关人员,按项目审批文件及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查、审批竣工决算,督促项目单位做好账务结转。
  七、按时编制基建财务报表及其他报表,及时上报总行及有关部门。
  八、负责收集、审查、整理基建管理档案资料,建立辖内机构的基建管理档案,并按要求将有关数据和资料上报总行。
  第九条 地(市)分行负责辖内基建管理工作,并协助省级分行对辖内基建项目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按照上级行的要求,协助省级分行做好辖内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查及按基建管理程序对辖内所有上报的建设项目材料进行初审;负责辖内项目单位落实各项基建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并对辖内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项目投资、建筑面积”四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 建设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基建管理组织。
  各级行的项目单位,都应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财务、监察、稽核等部门或岗位的负责人参加的基建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基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负责“工程质量、工程进度、项目投资、建筑面积”四控制目标的实现。
  各项目单位应成立基建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建办),并安排一名行级干部担任基建办主任,具体负责基建日常工作;基建办至少应配备或聘任一名公正廉洁、责任心强、基建管理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对项目进行现场管理;根据项目需要,配备一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基建会计人员,负责基建会计核算工作;基建办要有本级财务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二、根据实际情况和基建管理要求,申报建设项目,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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