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分类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并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考核评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信贷资产风险状况和管理的实际工作成效。根据粮棉流通体制改革政策和农发行信贷风险的特殊性,以及
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及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1]127号)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农发行办理的各类人民币贷款业务。
第三条 贷款风险分类的目标。
(一)真实、正确地反映农发行政策性风险与经营风险。
(二)及时揭示和反映企业库存粮棉油等实物的质量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三)真实全面动态地揭示和反映贷款质量状况和风险管理工作。
(四)为贷款呆账准备的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提供依据。
第四条 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的原则。
(一)贷款风险分类管理与收购资金贷款封闭管理相结合。
(二)贷款实物占用形态与贷款资金占用形态相结合。
(三)贷款风险分类与企业相应资产相对应。
第二章 贷款风险分类及标准
第五条 根据农发行贷款的实际占用情况和财政部规定的呆账贷款条件,依据贷款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企业正常库存占用贷款、超期库存占用贷款、陈化(变质)库存占用贷款、财务挂账占用贷款、停息挂账占用贷款、企业挤占挪用占用贷款、呆账贷款和其他贷款等八类。
第六条 企业正常库存占用贷款。具体包括:
(一)借款人正常保管期内没有霉变、陈化的粮棉油库存占用的贷款。
(二)借款人合理的货币资金占用的贷款。
第七条 超期库存占用贷款。借款人超过正常保管期限但没有发生霉变、陈化的库存粮油占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