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食销售形势分析。通过《台账》和《月报表》反映的当期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并结合当期各品种粮食销售价格,分别与上期和同期的销售量和销售价格进行比较,分析销售状况及近期走势。
(二)粮食顺价销售情况分析。利用《台账》和《月报表》中销售数量、销售收入以及借款人有关成本核算资料和报表进行比较,分析当期粮食顺价销售情况,进而分析判断国家粮食销售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对保护价粮食和退出保护价粮食销售情况的分析。主要通过对两种不同性质粮食的购进数量、购进价格和销售数量与价格的分析与比较,分析保护价粮食的顺价销售政策的执行情况,分析退出保护价粮食的贷款经营情况与风险情况,提出改进和完善贷款风险防范的措施。
第六十五条 粮食贷款的收贷收息分析。
(一)回笼货款收贷收息情况分析。主要分析当期借款人回笼销售货款是否足额收贷收息,是否出现新的亏损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对收贷率和利息收回车进行分析时,应将按规定方法测算的指标与当年计划指标相比较,判断指标的实现程度;并与上期和同期进行比较,如增减变化较大,进一步分析说明原因。
(二)财政补贴资金收贷收息情况分析。分析当期财政补贴款应补数及欠补数,对欠补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及时催补,同时对拨补到位资金的分割及从中收贷收息的情况进行分析比较。
(三)其他来源资金收贷收息情况。分析其他来源资金中收贷收息的数额,并对其他来源资金与上期和同期进行比较,分析其来源的途径及其合理性,如出现明显的变化应进一步分析说明。
第六十六条 借款人财务活动及现金流量情况分析。利用借款人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报表,分析当期借款人资产、负债及损益变动情况,并与上期和同期比较,如借款人资产、负债和亏损增减变化较大,应分析说明原因。注意将借款人报表的有关数据与《台账》有关数据结合起来对比分析,如发现借款人有关现金流量数据与《台账》数据差异较大,应进一步分析原因。
第六十七条 贷款风险分析。
(一)根据粮食贷款风险分类表和贷款管理月报表等资料,分别分析比较各类贷款的增减及所占比例的变化情况,当期比年初、比上期的增减情况,看其增减变化是否合理,如发现异常现象,应进一步分析说明原因。
(二)不合理占用贷款的增减情况。测算当期不合理占用贷款下降率,分析不合理资金占用贷款的变化,如增减变化较大,应进一步分析说明。
(三)贷款潜在风险分析。分析库存粮食成本与当前市场价格、库存陈化粮的价格损失以及借款人各种潜亏对贷款风险的影响程度。
第六十八条 形成分析材料。信贷人员通过分析,掌握当期粮食贷款运营及封闭管理情况,形成分析报告或有关材料,分析报告一般应由以下四部分构成,即:当期粮食贷款运行及管理基本情况,各项指标的实现情况;当期粮食收购资金贷款运行主要特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下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第六十九条 召开分析例会。基层行应定期(至少每旬一次)召开贷款运行及管理情况分析例会,沟通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提出建议。粮食贷款运营分析材料(报告),应及时(至少每月一次)上报上级行。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七十条 档案的收集。月度或季度、年度终了,信贷档案管理人员将信贷人员交来的粮食收购、储存、调销环节各种信贷资料和《粮食信贷管理台账》、《粮食贷款管理月报表》等进行整理。对当月的各类收、发文件接收、发文登记簿进行收集。属于本行档案室存档的,要及时送交,同时复印留存。
第七十一条 档案的分类。根据管理和使用的目的不同,对档案进行分类:
(一)根据资料性质和来源划分,将整理、收集的档案分成借款合同文本类、封闭管理资料类、借款人经营资料类和贷款管理文件类档案。
1.借款合同文本类档案。主要包括借款人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书、贷款审批记录、调查评估报告、延期还款申请书、协议书和贷款催收通知书、信贷制裁通知书以及解除制裁通知书等有关贷款管理资料。
2.借款人经营资料类档案。主要包括借款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借款人占地面积、仓库建筑面积和仓容;借款人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统计报表,以及开户行或信贷人员形成的信贷检查报告、借款人经济活动分析等材料。
3.贷款管理资料类档案。主要包括:《库存商品仓单管理协议》、《库存商品管理仓单》、《库存商品管理仓单明细表》、《粮食贷款管理月报表》、《粮食贷款管理台账》、《贷款风险分类管理月报表》、《建仓贷款统计季报表》等贷款封闭管理资料、临时性专项统计报表以及各类账、簿、卡、工作日志等。
4.文件类档案。指对信贷管理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有关文件。主要包括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有关经济和金融工作的政策性、法规性文件;总行及上级行制定的粮食信贷政策、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