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贷款发放
业务部门与借款人签订混合贷款协议后,将协议中与回收本息相关的部分连同行内不同种贷款的用还款安排交财会部。
财会部收到经过规定程序批准后的头寸及用款审批单、索偿函正本,进行认真审核,无误后根据付款路径,按照《
中国进出口银行外汇资金调拨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修订稿)的补充规定》(进出银国发[2001]第52号)办理付款手续,并按照构成混合贷款的不同种类贷款分别登记账簿。
一、对于混合贷款中使用外币支付的部分,直接按照支付金额及贷款种类登记贷款账簿及应收混贷资金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135混合贷款--01优买混合贷款--某借款人(外币)
贷:112存放国内同业款项或114存放国外同业款项(外币)
借:136应收混贷资金--01优买混合贷款--02买方信贷款--某借款人(外币)
贷:250混贷资金(外币)
二、对于混合贷款中使用人民币支付、增加外汇贷款的部分,按照增加外汇贷款的金额及贷款种类登记贷款账簿,会计分录为:
借:135混合贷款--01优买混合贷款--某借款人(外币)
贷:262外汇买卖(外币)
按照支付的人民币金额登记银行存款账簿及应收混贷资金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262外汇买卖(人民币)
贷:112存放国内同业款项(人民币)
借:136应收混贷资金--01优买混合贷款--01优惠贷款--某借款人(人民币)
贷:250混贷资金(人民币)
用款期结束后,业务部门应将还款计划抄送财会部。若借款人提前还款,业务部门应在还人款项到达我行账户前,将同意提前还款的通知送达财会部。
第四章 回收本息
财会部于每年1月21日和7月21日,按照混合贷款协议。构成混合贷款的不同种贷款的余额及条件,分别计算出每个贷款账户的应收利息及费用,通知业务部门,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161应收利息--有关子目、账户
贷:501利息收入--有关子目
借:167应收手续费--有关子目、账户
贷:511手续费收入--有关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