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工作流程表》
和《中国人民银行政务信息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
(2001年11月14日 银办发[2001]299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司局、党委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行信息工作的计划性、主动性和预见性,提高信息质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办公厅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工作流程表》(见附一)和《中国人民银行政务信息质量评价办法》(见附二),现一并印发,并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信息工作管理。办公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全行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切实掌握全行信息的分布情况,搞好信息综合利用,按《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工作流程表》规定的内容、时间及时向中办、国办上报信息材料。有关司局要将新形成的信息及时通报办公厅,新形成的重要业务信息,将被及时编入《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工作流程表》。有关司局如需对外公布信息,要按照“先内后外”的原则,向办公厅报送有关材料两个工作日后方可对外提供。
二、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工作流程表》。各有关司局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工作流程表》规定的信息种类和时间,及时将有关信息送办公厅信息部门。因故不能报送,或需迟报的,有关司局要及时向办公厅说明情况,否则按漏报、迟报考核。
三、完善信息反馈和通报制度。从明年起,办公厅将对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及司局的信息报送、采用情况,按季通报。同时,反馈信息采用、领导批示情况。
四、加大综合信息编发的工作力度。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金融中心工作及金融二一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多报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减少一般性的信息。
五、完善约稿制度。办公厅将加强与有关分支行、司局的联系,不定期召开办公室主任(综合处长)座谈会,及时沟通情况,研究拟定一段时期内信息报送的要点。同时,为切实提高我行信息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办公厅将围绕领导关心的问题,向有关分支行、有关司局约稿。
附一: 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工作流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