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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贷款累放累收统计制度》的通知

  4.剥离贷款后的填报方法。该机构除报送各项贷款累放累收数据外,还应将本年剥离的各项贷款总数的负数填于调整项中。
  5.同一银行总分行之间的贷款划转。划出行在调整项中填报划转额的负数;划入行在调整项中填报划转额的正数。
  (二)贷款资产的重新分类
  贷款冲销数额的负值填于调整项中;债转股数额的负值填于调整项中。
  (三)贷款形态变化的填报要求
  目前各银行、信用社在对贷款形态发生变化(如:正常贷款转为不良贷款等)进行会计记录时,往往同对贷款的实际发放、收回一样,也记录形态变化的发生额。在填报累放累收统计数据时,要剔除贷款形态变化的发生额数据,只填报实际发放、收回贷款的数据。现举例说明三种会计核算方法应采用的统计填报原则:
  1.第一种情况:会计表内不设不良贷款科目,表外设不良贷款科目。当贷款形态发生变化时,在表内贷款科目不予记录,在表外登记不良贷款的发生额。
  累放累收指标填报,只需将该表内贷款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作为累放数,贷方发生额作为累收数。
  2.第二种情况:会计表内设不良贷款科目,正常贷款转为不良贷款时,借方红字冲减正常贷款,同时借方蓝字记不良贷款。
  在填报累放累收指标时,将正常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本期借方发生额相加即为本期发放数,将正常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本期贷方发生额相加即为本期收回数。
  3.第三种情况:会计表内设不良贷款科目,正常贷款转为不良贷款时,视同正常贷款收回、不良贷款发放,即:贷记正常贷款,借记不良贷款。
  在填报累放累收指标时,累放数是正常贷款的实际发放数,为正常贷款的借方发生额;累收数是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的实际收回数,为正常贷款的贷方发生额,加不良贷款的贷方发生额,减不良贷款的借方发生额。
  (四)会计错账调整
  1.跨月调账
  如果只对贷款数据进行结构性更正,那么原则上应更正出错期的累放累收数据;如果对各项贷款余额进行更正,则在更正出错期的累放累收数据的同时更正全科目人民币数据。在填报累放累收数据时,可以将更正数据在本期反映,以求本报告期末的累放累收数据和各项贷款余额数据的真实性。
  2.跨年调账
  本年对上年贷款数据进行结构性更正,更正数据不反映于本年的累放累收统计数据中。如果更正上年末(即本年初)的各项贷款余额,在填报累放累收时,应将更正数据填报于调整项中(调增填正数,调减填负数)并沿用至本年底。
  (五)“贴现”累放累收数的填报方法
  在现行金融统计制度中,将“净贴现”计算为贷款的一种,因此在本制度中,“贴现”指标用以填报“净贴现”的累放累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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