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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机关后勤机构设置和人员分流实施方案》的通知

  4.服务经营部。编制14人,其中经理1人,副经理1人,管理员4人,职员或工人8人。负责会议服务、票务、理发室、浴室管理工作,保健、公费医疗管理工作,食堂餐饮工作,南戴河干警培训中心、烟台法律培训中心、新老办公楼物业、水、电、暖、空调、高低压电维修管理、雅宝洁物业公司等服务经营项目管理等工作。
  5.交通管理部。编制35人,其中经理1人,副经理(兼调度)1人,管理员2人,职员和工人31人。负责机关交通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管理、车辆调度、安全委员会工作以及修理厂的经营管理等工作。
  6.机关文印室。编制2人,其中管理员1人,职员1人。负责机关文印工作。文印室的人员管理及日常文印工作由办公厅负责,经费结算和人员编制由机关服务中心负责。
  内设机构的职责和人员编制,今后根据工作需要,机关服务中心可在机构和总编制数额内进行调剂。
  三、晋升非领导职务问题
  参照政治部2000年8月“关于机关配备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实施方案”,对2000年8月之前,符合晋升非领导职务条件而未晋升的副处级(含)以下干部,在这次改革之前可晋升一级非领导职务。
  四、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定岗办法
  (一)部门经理或副经理人员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程序
  1.思想政治条件
  ①具备履行竞争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思想水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②热爱后勤服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③公道正派,团结同志,作风深入;
  ④廉洁自律。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①具备竞争岗位所需要的业务专业知识;
  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述能力;
  ③工作业绩显著,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④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3.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方法
  ①报名填表。符合条件的机关服务中心2001年底在册正式职工,可自愿报名竞争部门领导职位,并填写《竞争上岗报名审批表》。
  ②资格审查。由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对报名竞争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确定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名单。
  ③演讲测评。召开机关服务中心正式职工大会,由竞争部门经理或副经理岗位人员进行演讲,演讲内容包括:对这次后勤体制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对所竞争岗位的工作设想(时间不超过30分钟);演讲结束以后,由机关服务中心正式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政治部和监察局派员监督演讲和测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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