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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在“严打”斗争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第一,要向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宣传开展“严打”和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意义,从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政权稳固、民族兴衰及现代化事业成败的高度来落实中央的部署,使各级干部更好地带头学习法律、宣讲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
  第二,要从增强广大公民遵纪守法观念出发,运用多种手段,重点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提高市场经济意识。要通过宣讲与“严打”整治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解题答疑,让群众了解法律法规,懂得什么是守法,什么是违法,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依法维权意识、治安防范意识和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为预防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夯实思想基础。
  第三,根据“严打”整治斗争形势的需要开展宣传,形成法制舆论攻势。坚持正面宣传的原则,通过专项斗争、宣判大会及案件、案例的宣传,宣传党和政府严惩犯罪、为民除害的决心和信心,宣传人民群众、政法干警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英雄事迹。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坏人受到震慑,使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受到谴责和惩罚,使人民受到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公民同犯罪行为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第四,要结合改革开放新的形势与特点,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市场经济秩序中出现的难点、焦点及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问题,在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还要努力做到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力求在治安整治工作中见到实效。当前尤其是要把法制宣传与开展依法治村、治乡(镇)结合,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融为一体,推动城市社区的依法治理和文明创建;与开展依法治校相结合,努力净化学校的周边环境;与依法治企结合,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第五,要突出对象重点,加强青少年和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要有计划地开展法制课教师队伍的培训,配合学校做好法制副校长的配备工作,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组织协调,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中心)建设,努力实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化、经常化、规范化,从源头上做好青少年的预防犯罪工作。要加强对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司法部将继续与团中央、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共同做好在全国城市社区开展“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法制培训工作,使之养成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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