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部关于加强和改进
部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001年11月12日 司发[2001]014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
近日,司法部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会所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精神的基础上,制定了《司法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部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现予印发,请贯彻落实。
司法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部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
(2001年10月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和《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司法部机关作风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部机关作风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深刻认识《决定》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决定》,作为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加强和改进司法部机关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部机关全体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实践“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规范言行,切实加强司法部机关作风建设。
2.对部机关作风现状要有清醒的认识。从总体上看,司法部机关作风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机关的学习风气、研究问题的风气不够浓;对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指导系统工作做得不够;全局观念不强,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不够;工作效率不高,拖拉扯皮、不负责任甚至放弃法定职责等现象仍然存在;文件多、会议多,办会不规范、会议质量不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领导和领导机关的表率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了加强部机关作风建设的紧迫性。
3.进一步明确部机关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部机关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为目标,通过认真抓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的建设,把部机关的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加强和改进部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