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设立
登记申请表(样式)》的通知
(2000年11月3日 司发通[200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根据《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制订了《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申请表》(样式),现印发你们。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可按照《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申请表》(样式)自行印制。
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申请(样式)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
说明
一、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应按本表所列栏目认真填写,所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
二、本表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三、表内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十六开纸的附页。
五、本表填写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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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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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所 │ │电话│ │
│(地址、邮编) │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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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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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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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 │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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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 │ │
│ 请 │ │
│ 司 │ │
│ 法 │ │
│ 鉴 │ │
│ 定 │ │
│ 业 │ │
│ 务 │ │
│ 范 │ │
│ 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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