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
 (1989年11月19日 厅字[1989]41号)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信访工作在反映社情民意、维护安定团结、促进廉政建设、为民排忧解难、沟通领导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在动乱和北京发生反革命暴乱期间,信访战线上的广大同志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身处一线,坚持原则,努力工作,为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做出了贡献。
  但是,从全国的情况看,信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对群众揭发检举的有些问题,转办以后,不抓查处结果,对群众的正确批评、合理意见和要求解决的实际问题,没有回声,致使一些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上述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不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建设,不利于调动群众的积极因素。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信访工作,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近来,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信访工作提出重要意见,肯定了信访工作在党和政府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明确了信访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对信访工作的要求。江泽民同志指出:“信访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当前,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使其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李鹏同志指出:“人民来信,是人民对党和政府信任的表现,是他们向领导机关反映意见的重要渠道。高度重视和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是领导机关应尽的责任,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环节。”他还要求“认真查阅,秉公处理每一封信件,以不辜负人民的希望”。乔石同志也指出:“信访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确保渠道畅通,对人民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配合有关部门、地方,弄清情况,妥善解决。”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意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使信访工作更好地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
  二、当前要着重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做好稳定工作,维护安定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安定团结,是信访工作中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取得了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的决定性胜利。但是,目前北京部分地区还在实行戒严,明年要举行第十一届亚运会。维护好北京的社会秩序,对全国各地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各地要切实加强基层的信访工作,就地处理好群众的信访问题,减少群众来京上访,坚决劝阻群众集体来京上访。要经常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有关规定和党的方针、政策,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把思想工作贯穿在信访工作的始终,切忌简单从事。对于确属无理取闹、带头串连滋事的上访人员,公安及其它有关部门要依据事实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