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为原则,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的村、乡镇、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企业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也可直接由所在地(市)、县(市、区)党委领导。非公有制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市、区)委的派出机构,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
四、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任务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执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广大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具体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
(3)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6)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7)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五、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教育党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带头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带头学文化、学技术。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督促流动党员及时接转党的组织关系,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时吸收符合条件的优秀职工入党。
对已经是私营企业主的党员,党组织要从思想上、政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要求他们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教育引导他们不仅应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实践党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鼓励他们把企业获得的利润,用于扩大再生产,支持社会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