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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00年9月13日印发)


  为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私营企业近158万家,个体工商户3160多万户,从业人员约1.3亿人。非公有制企业在活跃城乡经济、满足社会多方面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是党的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党同非公有制企业广大职工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从根本上说,是保证我们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需要。
  近几年来,许多地方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积极开展党的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这项工作的发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地方的党组织对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够,采取的措施不力,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组织的状况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据统计,截止1999年底,全国私营企业中已建立党组织的仅占私营企业总数的1.5%。许多企业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由于工作不力尚未建立。有的虽然建立了党组织,但由于职责任务不明确,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不适应,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得不好,在职工群众中的凝聚力不强。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市、区)党委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政治责任感,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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