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制定并执行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国家实力大为增强,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广大群众基本上是满意的。但在具体工作指导和某些具体政策措施上,也有缺点和失误。积多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要保证决策正确,执行有效,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建立和健全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和执行程序。
(1)制定政策措施,拟制工作计划,决定重大事项,务必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走群众路线,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比较、鉴别和论证。有的重大决策在实施前还需要经过试点。
(2)党委在决策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倾听不同意见,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实行表决。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
(3)决策作出之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带头贯彻执行,绝不能政出多门,各行其是。有关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要经过人大和政府通过法律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党组织和党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在决策执行中,要紧紧依靠群众,并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及时总结经验,补充完善,纠正偏差,防止酿成大错误。遇有重大问题,应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上报告。
要重视和加强决策研究、决策咨询机构的工作,发挥它们的参谋作用。
(三)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扎实实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正确的认识只能来源于群众的实践,正确的决策只有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才能实现。现在,有的领导干部高高在上,满足于发号施令,工作飘浮,不务实事;有的对党的决定敷衍应付,做表面文章;有的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听喜不听忧;有的精神不振,无所用心,不去了解基层情况,不关心群众的疾苦。这些不良作风,严重脱离群众,贻误党的事业,必须痛下决心加以改变。
(1)领导要坚持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结合、点面结合的工作方法。每年要拿出一定的时间,蹲点调查,解剖“麻雀”,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营养,推动面上的工作。要及时发现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总结群众在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创造的新鲜经验,教育、鼓舞、引导群众前进。
(2)县以上机关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组织在职干部采取专题调查、解决突出问题、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轮流下基层,并制定计划,形成制度,长期坚持。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的时间,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特别注意到艰苦的地方、困难的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去。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要经常下车间、班组和职工宿舍了解情况,听取生产第一线职工群众的意见,采纳他们的合理化建议。
(3)干部下基层,务必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要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以平等态度对待群众,甘当小学生,不许妄自尊大;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如实向上反映,不许弄虚作假;遇事同当地干部群众商量,多办实事,关心群众疾苦;宣传党的政策,做思想政治工作;适当参加生产劳动;不许用公款吃喝,不许收受礼物,不许增加基层和群众的负担。党组织要教育下基层的干部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并进行检查监督,对做得好的要表扬,对违反的要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