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体委关于加强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公布体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5月29日 实施日期:2003年5月29日)废止(原因: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失效)

国家体委关于加强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91]体计直财字512号 1991年12月24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体育经济产业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委已有4家直属公司:中国体育服务公司、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中国航空服务公司、中国体育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4家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中国体育报社、人民体育出版社、新体育杂志社、中国体育杂志社;两家由生产滑翔机转产的工业企业:沈阳滑翔机制造厂、成都滑翔机制造厂,共计10家企业。这10家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承办大型商业性体育活动、承包国外体育工程、体育旅游、广告代理、饭店、体育报刊杂志、航空服务、商业销售、进出口贸易、工业产品、民用品加工等。按1990年财务决算统计,1O家企业产值共计9,071万元,共创利2,200万元,资金总额已达一亿元。从总体看,我委企业已初具规模。
  几年来,我委根据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开办和扶持了体育事业需要、经济效益较好的公司,完成了老企业由生产型向经营型的转变,并在个别企业中实行承包责任制,结合清理整顿公司工作,解决了政企不分、党政干部兼职问题,撤销了一些混乱、经营不善的公司,对企业加强不管理。但由于我委从事企业管理工作人员少,力量薄弱,缺乏经验,扶持较多,管理较少,使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明显问题,主要是:
  有的企业负责人经营指导思想不明确,像管理事业单位一样管理企业,年度无经营计划,工作不以效益为中心,热衷于参加各项活动;有的企业内部管理混乱,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责不清,不按程序办事,重大经营决策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发生问题互相推诿,无人负责;有的企业认为企业赚来的钱就应该自己花,因此花钱大手大脚,不进行认真的效益分析和可行性研究,盲目投资。
  这些问题已大大阻碍了我委企业的健康发展,以致一些企业条件很好,利润却徘徊不前,一些企业甚至已资不抵债,再这样下去,今后还可能出现更加严重的情况。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