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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关于在治理整顿中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关于在治理整顿中
 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意见的通知
 (1990年5月23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体改委《在治理整顿中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执行。
  今年是治理整顿关键的一年,企业面临的任务很重。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发挥大中型企业的骨干作用、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1989年底,已经有一批企业的承包到期,其余大部分企业的承包也将于今年底到期。国务院多次强调,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政策不变。各地区要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和国家体改委《在治理整顿中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的意见》的要求,认真搞好下一步企业承包的衔接工作,抓住有利时机,把承包经营责任制加以完善,进一步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使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在治理整顿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要把深化企业改革和强化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各个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和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加强各项管理基础工作,推进管理现代化。要动员广大职工艰苦奋斗、增产节约,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质消耗,调整产品结构,充分挖掘潜力,提高经济效益,为国家多做贡献。

         在治理整顿中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承包条例》)的规定,按照“稳定、充实、调整、改善”的方针,对于在治理整顿期间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继续坚持和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一)统一认识,稳定政策。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是改革中形成的企业主要经营形式,对于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克服当前困难,有着重要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继续坚持和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这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稳定经济大局,实现治理整顿目标的基本条件。在治理整顿期间,要注意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统一认识,总结经验,兴利除弊,不断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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