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体制,充分发挥各级教育培训基地多功能作用。部属政法院校要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政法人才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法学教育课程体系,大力培养社会急需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各地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政法干校及培训机构,要根据本地实际和司法行政系统对专门人才的需要,主动纳入到地方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规划中去,优化配置和利用教育资源,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新型教育培训体系,面向政法部门和社会,积极举办专升本教育和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开展专业继续教育和各类职业岗位培训,充分发挥各级教育培训基地的多功能作用。
全面开展基本素质教育。按照“强化素质、注重技能、突出能力”的要求,在司法行政干警尤其是基层干警队伍中,开展基本素质教育。通过学习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开展岗位技能训练活动,普遍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从现在起,到2002年,基本完成系统内全员的基本素质教育。针对不同岗位、不同部门的特点,由司法部政治部统一规划,组织监狱局、劳教局、基层司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领导,保证基本素质教育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场所,以促进基本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
坚持轮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五年应参加不少于三个月的脱产学习。今后三年内,司法行政干警要普遍接受一次本职岗位的专门业务培训及知识更新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到2003年,司法行政干警必须持素质教育合格证上岗,未取得合格证者,限期半年内参加培训,经培训仍不合格者,调离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以后每五年,逐级对司法行政干警进行一次素质教育的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完善人才开发与交流机制,深化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改革,创造宽松环境,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学历,较高专业技术职务,较高专业水准,涵盖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等多学科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在监狱、劳动教养系统,抓紧培养一支懂经济、懂管理、懂科技的高素质的专业技术警察和管理人员队伍,继续做好专业技术警察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以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带动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
四、切实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