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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关于铁路检察工作适应新形势积极进入运输领域主战场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关于铁路检察
 工作适应新形势积极进入运输领域主战场的通知
 (2002年6月7日发布)


各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铁路运输检察院:
  当前,随着加入WTO的进程,我国已进入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改革开放新时期。激烈的市场竞争为铁路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了机遇,也使铁路企业面临各种严峻挑战。铁路检察工作面对新形势,必须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必须紧紧抓住影响铁路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突出问题,不断拓展新思路;必须充分发挥铁路检察的专门职能,不断开创新局面。铁路检察工作的专门性集中体现在运输领域,离开运输领域,就失去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只有牢牢把握运输领域主战场,铁路检察机关的专门职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其在国家法制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才能得到不断加强。近年来,铁路运输领域中的骗逃运费等经济犯罪活动日益突出,不仅使铁路运输收入蒙受损失,而且引发了铁路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腐败行为,迫切要求铁路检察机关对此类犯罪给予有力的打击。为此,高检院要求各级铁路检察机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入运输领域主战场,充分运用法律监督的职能和手段,打一场反腐倡廉的攻坚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铁路检察工作进入运输领域主战场,是铁路检察机关的专门性质和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决定的,是铁路系统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客观需要,是铁路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发挥特色、加快发展的现实要求,是铁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各级铁路检察机关要结合当前形势,围绕“为什么和怎样进入运输领域主战场”的主题,组织干警进行认真讨论;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达到转变工作观念,调整工作思路的目的。只有首先在思想上进入运输领域主战场,才能在行动中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进入运输领域主战场是一项具有开拓性的工作,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和策略,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要积极探索各种公开或秘密的工作方式,千方百计地深入铁路运输的关键部位展开调查研究,务求摸清本辖区骗逃运费和职务犯罪活动的发案部位、作案手段和规律,掌握一批有价值的犯罪线索,在此基础上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计划。同时,要针对查办运输领域各类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力争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创造条件。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和研究铁路运输专业知识,通过举办培训班、请专家讲座、召开座谈会或派员到货运部门跟班作业等形式,使干警熟悉掌握铁路运输的复杂流程,以提高发现和证实犯罪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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