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颁发燃气行业燃气管道工等27个
“职业技能岗位标准、鉴定规范和试题库”的通知
(2002年4月5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高燃气行业职工队伍素质,满足燃气行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需要,根据燃气行业的发展状况,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原燃气管道工等27个工种的《
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职业技能岗位标准》,根据修订后的《职业技能岗位标准》,重新编制了《职业技能岗位鉴定规范》和《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现将《职业技能岗位标准》、《职业技能岗位鉴定规范》和《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工种目录见附件)予以颁发,自颁发之日起试行。试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建设部人事教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