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2002年6月5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军委总政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
《纲要》)。这是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是今后几年全国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纲要》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成绩,分析了当前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后几年我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精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做好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各项应对工作,实现“十五”计划确定的宏伟目标,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改革的精神,把
《纲要》学习好、贯彻好。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抓好
《纲要》精神的学习和宣传。当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认真学习
《纲要》,深刻领会
《纲要》的基本精神。要把学习
《纲要》与深入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的人才理论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结合起来,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人才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组织大家紧密联系当前国内外形势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对如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行深入研究,理清工作思路。与此同时,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开展一系列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
《纲要》精神贯彻落实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