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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农保基金潜在的主要风险是原存入被关闭的金融机构农保基金债务清偿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我部去年专门派员赴问题集中的海南省,走访了该省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和海南发展银行清算确认组,了解情况并进行交涉;多次与中国人民银行进行联系和协商,要求将农保基金视同个人存款优先偿还,目前人民银行正在与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今年,主要从五个方面加强基金管理工作:一是根据基金调查摸底的情况,下发进一步加强农保基金管理的通知,严格规定基金运营要求,当前农保基金只允许存入国有银行和直接购买国债,决不允许发生新的违规操作;二是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省级财会人员。为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2001年我部下发了《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会计制度>部分内容的通知》,今年将组织对省级财务会计主管人员的培训,同时要求各地进行相应的培训;三是督促各地加大回收有风险基金的力度,同时继续与人民银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妥善解决原存入被关闭金融机构的农保基金债务清偿问题;四是研究探索基金市场化管理运营的可行办法,目前的重点是继续与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协商,争取农保基金参照执行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进行大额协议存款的优惠政策。
  四、 进一步搞好调研,研究农保工作新思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建以来,部领导首先从调研入手,对农保调研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亲自带队进行调研。几年来,先后赴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新疆、西藏外)进行调研,主要了解掌握各地农保工作的基本情况,听取地方党政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乡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对整顿规范农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写出了20多份调研报告。温家宝副总理对上海调研报告作了重要批示:“整顿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继续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情况,抓紧制定方案”。
  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各方面对建立健全农保保障制度反映十分强烈。一是认为整顿规范农保要坚持分类指导,不要搞一刀切,农保政策不能搞急刹车。否则,可能影响农民切身利益、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影响党和政府在农民中的形象。如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认为,经过10多年的工作,上海市90%以上农民都参加了农保,30多万农民在领取养老金,这项制度对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城乡劳动力流动有积极作用,如果简单停办,可能产生严重的问题,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二是建立健全农保制度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计委、国家计生委、中国社科院等部门和单位分别组织国内外专家学者对农保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呼吁要高度重视农保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农保的提案和建议逐年增加。最近,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提出目前农村社会保障、金融服务、农业保险等制度很不健全,影响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并要求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健全和完善这些制度。综上所述,探索建立农保制度,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社区扶持相结合,共同保障农民老年的基本生活,是适合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的现实选择,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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