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做好2002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02年4月22日 教学[2002]7号)
2002年研究生录取工作要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继续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扶持西部地区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努力做好培养高校师资计划和强军计划的落实工作;继续做好招生的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的地域结构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考生复试的基本要求
各招生单位均应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复试,凡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符合要求,初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准予复试。
1.报考哲学、理学门类各专业及体育学[0403]、中医学[1005]各专业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的总分不低于320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1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1分。
2.报考工学(不含第9条中的10个一级学科)、医学(不含中医学[1005])门类各专业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25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2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1分。
3.报考经济学、管理学(不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联考[120280],以下称“MBA联考”)门类各专业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40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3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7分。
4.报考文学(不含艺术学[0504])门类各专业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45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4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7分。
5.报考法学(不含法律硕士联考[030180])门类各专业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45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4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9分。
6.报考教育学(不含体育学[0403])、历史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30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2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5分。
7.报考农学、军事门类各专业及艺术学[0504]各专业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15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1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