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决温饱问题不平衡、不稳定,而且标准很低。到今年底,全国大多数贫困地区群众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后,仍会有一小部分地区不能完全彻底解决温饱问题。这些地区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自然条件恶劣、社会发育程度低、工作难度较大的少数民族地区和深山区、多灾地区、库区、人畜饮水困难地区、地方病高发区。解决这些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仍要继续努力。同时,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的贫困地区,也很不稳定,一遇自然灾害,仍有10~20%的贫困人口饱而复饥、暖而复寒。此外,许多地区反映,在近年物价不断变动的情况下,即使人均收入达到二百元,维持温饱也很困难,只能进行低水平的简单再生产,缺乏扩大再生产的能力。
(二)生产、生活条件很差,落后面貌没有根本改变。目前,全国贫困地区仍有一千三百多万人、七百多万牲畜饮水困难;文盲、半文盲率高达35%,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文盲率在60%左右;贫困山区一半以上的村不通公路,近一半的农户用不上电;97%的贫困县不同程度地流行地方病。几乎所有贫困地区的乡村集体经济都十分薄弱,地方财政非常困难。83%的贫困县要依赖国家财政补贴,自我发展的能力较弱。
(三)近几年贫困地区的各项经济发展指标虽不断提高,但与全国平均发展水平的差距在继续扩大。1985年到1988年,国家重点扶持的三百二十八个贫困县农村人均社会总产值由四百零二点三元上升到六百六十三点六元,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每年扩大六点三个百分点。1985年到1988年的三年间,全国贫困县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平均每年以二十元的差距在扩大。要真正彻底改变中国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稍有停顿或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难于保持目前扶贫工作的好势头,巩固已取得的扶贫成果。扶贫开发工作的成败与否,是直接关系到人心向背、民族团结、社会安定的重大问题,是社会主义是否真正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具体体现,因此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竭尽全力做好。
二、九十年代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
从1991年开始,全国贫困地区要在解决大多数群众温饱问题的基础上,转入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的经济开发新阶段。到本世纪末,全国实现小康目标时,要求贫困地区达到:稳定地解决温饱问题,多数农户过上比较宽裕的生活,初步改变贫穷落后面貌。与此同时,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条件在以下方面应有明显改善: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兴修农田水利,在有条件的地方,人均建设一亩左右的基本农田;贫困县要建设起能够开发和利用当地资源,带动群众脱贫致富,形成县财政重要收入来源的支柱产业;基本解决人畜饮水问题;绝大多数的乡和大多数行政村通电、通路;基本控制地方病;普及初等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积极扫除青壮年文盲;把过快的人口增长速度抑制下来;停止植被破坏,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不同地区可以提出不同的具体要求。请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把上述目标和要求列入“八五”、“九五”计划,并帮助贫困地区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开发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