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的重要湖泊湖滨带和海岸带的生态功能基本得到维护。
2、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保护目标与主要指标
“十五”期间,要基本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人为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水、土、草原、森林、海洋、生物、矿产等重点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低,生态破坏的恢复治理率有所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得到增强。
主要指标:
--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90%以上;
--重点水土流失监控区内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执行率达到90%;
--天然林和成熟林、过熟林的面积保持稳定,质量稳中有升;
--新的水土流失面积的年扩展速度比2000年的增速降低60%;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破坏的恢复治理率达到25%以上。
3、生态良好区的保护目标与主要指标
“十五”期间,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强化管理,提高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平,努力使生态良性循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县、市比例进一步提高;新建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县、环境优美小城镇。
主要指标:
--新建120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新建100个生态农业示范县;
--创建100个环境优美小城镇;
--力争建成一批生态市、生产县。
4、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与主要指标
“十五”期间,要努力使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有所改善,种植和养殖业废物排放得到基本控制,资源化率有所提高;农用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得到加强,重点区域的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减缓。
主要指标:
--机场、高速公路、铁路、风景名胜区周边等重点秸秆禁烧区的秸秆禁烧率达到95%以上,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
--重点地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60%,粪便资源化率达到70%;
--农业灌溉用水力争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产的质量和安全水平有所提高。
三、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切实做好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良好区的生态保护,力争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监管、生物安全管理、农村环境保护上取得新的进展。
(一)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
1、重点保护中西部生态脆弱地区的重要生态功能区。要切实加强大江大河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天然洪水调蓄区、重点荒漠绿洲、重要渔业水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十五”期间,优先在长江、黄河流域的源头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上中游天然洪水调蓄区、松花江流域的天然洪水调蓄区、秦岭、滇西北地区山地生物多样性特别丰富的地区、以及华北、西北地区的黑河流域、塔里木河下游、阴山北麓等重要防风固沙区,以及南水北调源头区和东海舟山重要渔业水域等建立一批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地方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
2、尽快形成生态功能保护区管护能力。推进生态功能保护区监管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功能恢复工程建设,开展生态功能保护区试点示范;在少数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生存条件恶劣,人口环境压力严重超载的地区,实行必要的生态移民;规范成立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推进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评审、法制、技术标准等管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