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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人事计划工作的意见

人事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人事计划工作的意见
 (人发[2002]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
  为适应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和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的新形势,按照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关于加强人事宏观调控,建立健全人事宏观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人事计划工作必须加快职能转变,实现由集中统一管理转向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事宏观管理体制。现就改进和加强人事计划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进和加强人事计划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近年来,各级人事计划部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人事工作“两个调整”的总体要求,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量调控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积极转变职能,努力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取得了明显的成绩。财政供养人员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逐步趋向合理。人事计划工作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管理经验,逐步建立了一些比较成熟的宏观管理制度,形成了一些较好的工作机制,对推进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人才战略的实施,人事计划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加快改革步伐,转变管理方式,建立健全人事宏观管理体制。省级人事计划工作处于人事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改善人事部和省级人事部门的计划管理关系,发挥省级人事计划的作用,是实现人事计划管理方式转变的重要保证,也是切实加强人事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
  二、实行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的人事计划管理方式
  搞好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首先应解决好不同层级政府人事部门调控或管理的重点。统一指导,即人事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提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工资增长政策目标,各地遵循统一政策目标,制定具体人员和工资总量管理政策;分级调控,重点是人事部和省级人事部门两级调控;分类管理,就是区分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同性质,以及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分类管理办法。人事部负责全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编制的宏观指导,重点监测全国人事宏观运行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针对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中央财政补贴情况,采用不同政策措施,不再下达分省市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指标。省级人事计划部门负责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的编制及执行,加强对基层人事计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改进完善现行人事计划管理手段和工作机制,调控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量;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给人员的增长。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实行分级调控、分类管理的要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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