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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02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02年春节
 “黄金周”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2年1月28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2年春节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了让全国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丰富多彩、安全有序、顺心如意的春节和旅游“黄金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文件要求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提前做好迎战2002年春节“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抓好春节“黄金周”的旅游市场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春节“黄金周”在实现“安全、秩序、效益”三统一的基础上,向着“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更高目标迈进。为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部署和检查春节“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尤其是旅游城市、重点景区景点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和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的领导和协调下,尽早进行动员和部署,认真制订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管理工作方案。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春节“黄金周”的市场监管工作中去。有关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已建立的旅游市场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努力保证节日期间良好运转。同时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奖惩措施,实行专人值班,不允许发生管理失控的现象。
  根据前几个旅游黄金周的工作实践,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继续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市场管理模式。结合各地正在开展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工作和队伍作风建设工作,将春节“黄金周”为核心的旅游市场管理逐步纳入日常监管的范围,加大景区景点旅游市场规范化管理力度。
  二、进一步加大规范整顿旅游市场的力度,提高假日旅游的质量。
  治理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是今年旅游工作的一项重点,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黄金周”是集中检验旅游市场秩序的重点时段,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管市场的职能,把春节“黄金周”旅游市场的监管,作为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要积极引导、发动旅行社、饭店、餐馆等企业联合签订“诚信公约”,提出诚信待客、服务质量方面的准则,共同遵守,互相监督。要教育旅游经营者做到诚实守信、守法经营,规范服务、优质服务,使春节“旅游黄金周”成为“黄金旅游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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