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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对《<关于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建设部、公安部令63号)是否仍具有法律效力的请示》的复函
建设部关于对《<关于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建设部、
公安部令63号)是否仍具有法律效力的请示》的复函
(2001年12月28日发布)
湖北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建设部、公安部令63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请示》(鄂建文[2001]33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建设部、公安部令63号)作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法规,目前仍然有效,请遵照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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