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反腐纠风工作,加大从源头治理和防范的工作力度。要按照《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要求,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根据“三审”(即规划和项目的审批、资质和资格的审批、评优评奖的审批)、“两交易”(房地产交易、工程承发包交易)、“一服务”(市政公用行业改进服务)的工作要求,围绕工程建设的规划、勘察设计、项目施工、管理监督、质量认可及市场准入、招标投标,以及房地产交易、住房公积金管理、评优评奖等工作内容,对易出问题的主要环节积极开展预防和治理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配合有关部委,继续加强对公路“三乱”的治理。大力推进公开办事制度,把办事公开、民主评议和责任追究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有效监督机制。反腐纠风工作要同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全力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从整体上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必须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检验文明行业的根本标准。
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中央文明办统一部署下,积极参与和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和文明社区创建工作,认真抓好文明城镇示范工作。发挥行业优势,组织科技下乡,支援中西部贫困地区建设。继续高标准地把191年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建设好,充分发挥示范窗口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的典型示范作用和辐射激励作用。今年,部将推出第四批全国建设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同时,部与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将推出全国第五批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继续总结和推广北京城建集团创建“文明四区”(即文明施工区、文明办公区、文明民工生活区、文明职工家属区)的经验。
进一步推进社会服务承诺制,坚持不懈,不断完善,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继续全面开展行业规范化服务活动,把行业规范化服务达标作为创建文明行业的第一步,在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文明行业迈进。文明行业的评定一定要从严要求,严格标准,宁缺勿滥。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城建服务热线。部将适当时候召开全国建设系统创建文明行业重点联系省市座谈会,总结、交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的经验。
四、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