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直属单位人员的申请表直接由部审查。
初审通过的材料,经部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评审委员会考核合格后,由水利部颁发《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 总监理工程师上岗应具备的条件:
一、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二、经过水利部举办的总监理工程师培训班培训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有在监理工程师岗位中从事建设监理工作三年以上的实践经验;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十七条 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岗位程序:
符合第十六条条件的监理工程师,填写《水利工程设备制造总监理工程师岗位申请表》,由所在注册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按隶属关系上报审查。
一、流域机构所属单位人员的申请表由流域机构初审。
二、地方所属监理单位人员的申请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初审。
三、部直属监理单位人员的申请表直接由部审查。
初审通过的材料,由部综合事业局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合格者核发《水利工程设备制造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第十八条 监理员上岗应具备的条件:
一、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两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且工作5年以上,大专毕业且工作3年以上,本科毕业且工作2年以上。
二、经过水利部举办的监理员培训班培训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 申请监理员岗位程序:
一、符合第十八条条件的人员,需填写《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员岗位申请表》,由所在工作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按隶属关系上报。
二、审批、发证单位:
1.各流域机构所属监理单位人员的申请,由流域机构审查合格后核发《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员岗位位证书》。
2.地方所属监理单位人员的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审查合格后核发《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员岗位证书》。
3.部直属监理单位人员的申请,由部综合事业局审查合格后核发《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员岗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