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上述任务,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1)募集捐赠的资金,一部分用于当前灾民生活救济,一部分用于建房。(2)中央财政安排一定资金。(3)调整投资结构,坚决压缩一般工业项目,增加地方对水利建设的投入。(4)明后两年发行一定数量特种国债用于水利建设。(5)争取国际金融组织的长期优惠贷款。(6)通过以工代赈,组织灾民投工投劳,参加修复水毁工程和兴建水利工程。(7)发展农村住房信贷,扶持农民建房。
今年所需中央投资,已在财政债券和预算内资金中安排约200亿元,各地要抓紧落实配套资金。
五、抓好当前灾后重建和长远规划的衔接,安排好灾民的生活
当前,各受灾地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和加快水利建设的指示,认真解决灾后的群众生活问题,特别是越冬住房。同时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把目前灾后重建同整治江湖长远目标结合起来,把恢复生产同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对山、水、田、林、路进行统筹规划,作出分期实施的安排。当前救灾工作,要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同受灾较重的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地区商定的方案,抓紧实施。
1.抢建过冬用房。9省、区、市因灾倒塌房屋600多万间,涉及到100多万户。鉴于这些地区灾情较重和地方财政困难的情况,由中央财政和社会捐助款补助一部分建房材料费。灾区越冬所需的棉衣、棉被主要通过社会捐助解决。
2.抓紧恢复中小学校和卫生院。为保证中小学生正常学习和开展医疗、防疫工作的需要,各地要首先把水毁学校和卫生院恢复起来。所需资金中央财政适当予以补助。
3.搞好水毁设施的建设。对水毁的城乡电网、交通通信线路以及监狱等,要结合扩大基础建设,由有关部门会同地方优先安排重建。
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要发扬抗洪精神,立足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广泛吸取各方面特别是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充分论证,慎重决策。要运用先进技术,强调综合效益,坚持质量第一,着眼长治久安。要继续调整投资结构,集中必要资金,增加灾后重建和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在抓紧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的同时,要结合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制定,进一步提出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旱灾害的规划方案,把灾后重建工作与长远规划衔接起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要会同各地区、各部门,通力协作,加倍努力,进一步调动各方面力量,尽快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