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7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4月2日,实施日期:2012年10月1日)废止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2002年3月15日发布)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协会: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山西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8——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3.0.6、4.1.8、4.1.9、4.2.8、4.5.5、5.1.10、6.1.8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