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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2年监理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4、对监理工程师的变更工作可与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工作一并进行。对于变更的人员名单,请单独列表报送。
  三、网上申报
  为了建立监理企业数据库,逐步实现监理工作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今年的监理工程师注册工作除按规定报送书面材料外,还应当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材料包括:1、各地区、各总公司申报监理工程师注册的函;2、《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一览表》。
  网上申报时,应首先登录“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域名:www.cein.gov.cn),点击“专业软件”一栏后,进入“工程监理网络管理系统”界面,通过“申报注册监理工程师”栏目录入《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一览表》。同时,可从“公文往来”栏目,发送申报监理工程师注册的函。
  网上申报时,请按照该系统软件的格式录入,有关内容要与所报送的书面材料一致。如遇到技术性问题,可与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范大勇;电话:010-68393441。
  四、2002年注册工作的时间安排
  请各地区、有关总公司于2002年3月15日前将注册申报材料送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公室。2002年5月初,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公室将统一颁发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五、注册收费标准
  监理工程师注册收费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执行。
  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8385640;联系人:吴江。
  附件:1.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一览表
     2.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略)

附件:       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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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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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专业   │     │民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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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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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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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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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业绩情况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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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监理单位意见                         ┃
┃                                 ┃
┃                                 ┃
┃ (公章)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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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                                 ┃
┃                                 ┃
┃ (公章)                             ┃
┃ 年 月 日                             ┃
┠─────────────────────────────────┨
┃注册意见:                            ┃
┃                                 ┃
┃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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