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之前编制完成。
4.3.2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2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3 施工合同。
4.3.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
2 施工部署。
3 施工方案。
4 施工进度计划。
5 资源供应计划。
6 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7 施工平面图。
8 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9 项目风险管理。
10 信息管理。
11 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4.3.4 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遵循下列程序:
1 对施工合同和施工条件进行分析;
2 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分析;
3 编写目录及框架;
4 分工编写;
5 汇总协调;
6 统一审查;
7 修改定稿;
8 报批。
4.3.5 工程概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特点。
2 建设地点及环境特征。
3 施工条件。
4 项目管理特点及总体要求。
4.3.6 施工部署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目标。
2 拟投入的最高人数和平均人数。
3 分包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供应计划。
4 施工程序。
5 项目管理总体安排。
4.3.7 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
2 施工阶段划分。
3 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
4 安全施工设计。
5 环境保护内容及方法。
4.3.8 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4.3.9 资源需求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劳动力需求计划。
2 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需求计划。
3 机械设备需求计划。
4 预制品订货和需求计划。
5 大型工具、器具需求计划。
4.3.10 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及时问安排。
2 技术准备及编制质量计划。
3 施工现场准备。
4 作业队伍和管理人员的准备。
5 物资准备。
6 资金准备。
4.3.11 施工平面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平面图说明。
2 施工平面图。
3 施工平面图管理规划。
施工平面图应按现行制图标准和制度要求进行绘制。
4.3.12 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
2 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
3 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
4 保证成本目标的措施。
5 保证季节施工的措施。
6 保护环境的措施。
7 文明施工措施。
各项措施应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4.3.13 项目风险管理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风险因素识别一览表。
2 风险可能出现的概率及损失值估计。
3 风险管理重点。
4 风险防范对策。
5 风险管理责任。
4.3.14 项目信息管理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与项目组织相适应的信息流通系统。
2 信息中心的建立规划。
3 项目管理软件的选择与使用规划。
4 信息管理实施规划。
4.3.15 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规划的指标。
2 规划指标水平高低的分析和评价。
3 实施难点的对策。
4.3.16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经会审后,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
2 当监理机构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有异议时,经协商后可由项目经理主持修改。
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按专业和子项目进行交底,落实执行责任。
4 执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过程中应进行检查和调整。
5 项目管理结束后,必须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编制、执行的经验和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归档保存。
5 项目经理责任制
5.1 一般规定
5.1.1 企业在进行施工项目管理时,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5.1.2 企业应处理好企业管理层、项目管理层和劳务作业层的关系,并应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项目经理的责任、权力和利益。
5.1.3 企业管理层的管理活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企业管理层应制定和健全施工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
2 企业管理层应加强计划管理,保持资源的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并为项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服务。
3 企业管理层应对项目管理层的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5.1.4 项目管理层应做好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执行和服从企业管理层对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宏观调控。
5.1.5 企业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应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项目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应建立共同履行劳务分包合同的关系。
5.2 项目经理
5.2.1 项目经理应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5.2.2 项目经理只宜担任一个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当其负责管理的施工项目临近竣工阶段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兼任一项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5.2.3 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5.2.4 项目经理应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领导,接受企业管理层、发包人和监理机构的检查与监督;施工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企业不得随意撤换项目经理;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项目经理违法、违纪时,企业可撤换项目经理。
5.2.5 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素质:
1 具有符合施工项目管理要求的能力。
2 具有相应的施工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
3 具有承担施工项目管理任务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法规知识。
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5.3 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5.3.1 项目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1 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3 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 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5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6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7 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处理项目经理部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
8 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9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10 处理项目经理部的善后工作。
11 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5.3.2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企业各业务部门与项目经理部之间的关系。
2 项目经理部使用作业队伍的方式;项目所需材料供应方式和机械设备供应方式。
3 应达到的项目进度目标、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安全目标和项目成本目标。
4 在企业制度规定以外的,由法定代表人向项目经理委托的事项。
5 企业对项目经理部人员进行奖惩的依据、标准、办法及应承担的风险。
6 项目经理解职和项目经理部解体的条件及方法。
5.3.3 项目经理应具有下列权限:
1 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2 经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选择、聘任管理人员,确定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3 在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决定资金的投入和使用,决定项目经理部的计酬办法。
4 在授权范围内,按物资采购程序性文件的规定行使采购权。
5 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按照企业的规定选择、使用作业队伍。
6 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组织制定施工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7 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协调和处理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与外部事项。
5.3.4 项目经理应享有以下利益:
1 获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2 除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可获得物质奖励外,还可获得表彰、记功、优秀项目经理等荣誉称号。
3 经考核和审计,未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项目管理责任目标或造成亏损的,应按其中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并接受经济或行政处罚。
6 项目经理部
6.1 一般规定
6.1.1 大、中型施工项目,承包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小型施工项目,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一个项目经理部兼管,但不得削弱其项目管理职责。
6.1.2 项目经理部直属项目经理的领导,接受企业业务部门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6.1.3 项目经理部在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完成后解体。
6.2 项目经理部的设立
6.2.1 项目经理部应按下列步骤设立:
1 根据企业批准的“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任务和组织形式。
2 确定项目经理部的层次,设立职能部门与工作岗位。
3 确定人员、职责、权限。
4 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分解。
5 组织有关人员制定规章制度和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