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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失效]

  口蹄疫○型、A型双价活疫苗
 十、制品的制造方法、剂型、灭活剂、佐剂一般不标明。但为区别已有的制品,可以标明。
 件二:          新生物制品申报资料项目
  申报新生物制品,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报公函。包括新制品名称、研制单位、申报单位、申报资料目录。
 二、新制品制造及检验规程草案。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附件三或附件四)撰写。
 三、新制品使用说明书。包括制品用途、用法、剂量、保存期、贮藏条件、注意事项等。诊断制剂还应附有使用操作方法。
 四、新制品质量标准起草说明。阐述制定新制品制造及检验规程各项指标的技术依据。疫苗包括菌(毒、虫)种的来源、标准、生产工艺、安全性、效力、免疫期、保存期等,活疫苗还应包括稳定性。诊断制剂还应包括特异性、敏感性、符合率,可重复性。应简述国内外研究现状或生产使用情况。
 五、新制品试验研究报告。
 六、新制品中间试制和区域试验总结。应符合《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和“新生物制品有关试验数据要求”(附件五)。
 七、区域试验地区的反映。
 注:上述申报资料除第七项外,均应提交打印或铅印件,否则不予受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一份寄农业部畜牧兽医司药政处(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邮政编码100026),两份寄中国兽药监察所(北京海淀区白石桥路30号,邮政编码100081)。预审通过后再按通知要求补送资料。
 件三:       疫苗制造及检验规程书写格式、内容要求
  书写疫苗制造及检验规程,应按照下列顺序和内容要求。
             ……疫苗制造及检验规程草案
               一、菌(毒、虫)种
  包括菌(毒、虫)种或株,鉴定、保管和供应单位,菌(毒、虫)种标准,传代方法,保存条件与时间。
                二、疫苗制造
  包括培养、繁殖、收获、处理、中间检测、分装、冻干苗的冻干。
                三、疫苗检验
  包括无菌检验或纯粹检验、安全检验、效力检验、物理性状检验、冻干苗的剩余水份检验和真空度测定。活疫苗增设鉴别检验。病毒性活疫苗还要设支原体检验和外源病毒检验。
               四、疫苗保存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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