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
公布47家品牌轿车销售企业及部分轿车销售企业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2]第1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展计划委员会:
经审核,由一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申报的47家小轿车品牌销售企业符合规定的条件,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一)。同时,原申报的部分销售网点企业经审核,符合小轿车经营企业的有关条件,一并将375 家企业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二)。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本通知,认真做好公布企业的变更登记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批准一次性轿车经营业务。加强对汽车市场的监督检查,发现无照或超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轿车经营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各轿车相关企业应进一步加强企业自律,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和规范汽车销售服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附件一:47家品牌轿车销售企业名单
附件二:375 家轿车销售企业名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章)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章)
二00二年八月六日
附件一: 47家品牌轿车销售企业名单
一汽——大众奥迪A6品牌汽车销售企业:
沈阳新龙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南京苏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华星名仕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华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德尔汽车有限公司
内蒙古奥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保定轩宇鑫悦汽车有限公司
江苏华兴深蓝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轿车”品牌汽车销售企业:
江苏苏舜华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腾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哈尔滨一汽森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川达实业有限公司
济南华达汽车销售公司
北京联拓诚信商贸有限公司
温州华科瓯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保定市轩宇颂汽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