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抓紧进行人事人才
“十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000年10月31日)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了我国迈向新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和指导方针,是指导我们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指导我们编制好全国人事人才“十五”计划的纲领性文件。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人事人才“十五”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全会精神为指导,制定好“十五”人事人才发展计划。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去年七月开始的“十五”计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十五”期间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目标,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及工作思路,以人才结构调整和人事制度改革为主线,集中力量,抓紧编制“十五”人事人才发展计划。
二、各地区、各部门编制计划工作要按人发[1999]64号文件要求的时间完成。已经编制完成的,请报送我部规划财务司一式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