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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培训工作座谈会纪要》和《税务系统公务员培训工作情况和经验》的通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和税制改革,作为党和政府的窗口单位,对税收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知识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提高税务系统近百万国家公务员的整体素质,成为税务系统教育部门的一项艰巨任务。近几年,在税务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中组部、人事部的指导支持下,税务系统的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地开展起来,为税制改革、征管改革顺利实施提供了人才保证。税务系统教育培训的基本做法和所取得的经验概括起来有五句话,即实现一个转移,坚持两个面向,形成三个机制,规范四类培训,建立五个体系。
  1.实现一个转移
  就是实现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重心向公务员培训转移。这期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普通学历教育为主的时期。80年代,税务系统在队伍建设上面临的问题是队伍急需扩大,而社会上院校无法提供足够的税收专门人才。税务教育的工作重点是办院校,抓普通学历教育,在此期间先后接收和建立了两所本科院校、两所高等专科学校和27所中等专业学校,在校人数最多时有3万人左右,为税务系统和社会培养了大批税收专门人才。第二阶段,普训与干训并重的时期。进入90年代,针对税务系统对后备人员需求有所下降和广大税收工作人员急需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变化,及时提出了税务教育要普教和干训并重,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全系统共举办了近8000期新税制培训班,共有40多万人参加培训,并先后在扬州税务学院、长春税务学院开办了地(市)局长培训班,在北京开办了司局长培训班。第三阶段,以公务员培训为主时期。进入90年代后期,提高公务员素质,适应税收事业的新发展成为十分迫切的问题。税务系统在此期间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税务院校向公务员培训基地的改造,并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院校调整办学方向的意见》和《面向21世纪税务教育改革与发展行动计划》,使税务系统教育部门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了公务员培训工作上。目前,税务系统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全面开展了各类公务员培训工作,公务员培训已成为税务系统内各级教育部门和施教机构的主业。
  2.坚持两个面向
  就是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面向广大税务人员业务能力的提高。在当前经济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新形势下,抓好人员培训,既要考虑全面提高各类人员的综合素质,又要根据时代特点和单位实际,把握重点,注重实效。几年来,税务系统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使用在了两个方向上。
  第一、坚持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一是始终重视对高层次领导干部的培训,从1994年至今,总局共举办了11期司局长的培训班,培训近400人次,举办了50多期处长和地、市税务局长培训班,培训近3000人次,基本上对司、处两级领导职务人员轮训了一遍,解决了高层次干部的培训和知识更新问题;二是有计划地加强高学历人才的培养,先后委托北京大学、人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院校为税务系统培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三是培养税收工作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去年委托清华大学、北京外语学院开办了为期4个月的高级信息人才培训班和外语培训班,为各地培养了一批工作中急需的“种子”和“尖子”。另外,在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的支持下,从1997年起开办了由外国专家授课的涉外税收高级人才培训班,每年7至9期,已办了 22期,有2000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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