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人事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对部分留学进修人员回国后工作调整问题的处理意见
国家人事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对
部分留学进修人员回国后工作调整问题的处理意见
(1987年3月16日)
关于留学人员回国后调整工作问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对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留学进修人员回国后调整工作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复精神,现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
凡是从地方选派的留学进修人员,由有关省、市、自治区人事部门负责调整、安排;
二、
属跨省、市、自治区调整的留学进修人员,由国家人事局负责办理;
三、
京内单位之间调整的留学进修人员,由国务科技干部局会同国家人事局办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