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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大治有色金属公司未取得期货经纪资格从事期货经纪业务能否按超经营范围给予行政处罚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大冶有色金属公司未取得期货经纪资格
 从事期货经纪业务能否按超经营范围给予行政处罚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2000]第214号)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大冶有色金属公司未取得期货经纪资格从事期货经纪业务能否按超经营范围给予行政处罚的请示》(鄂工商公字[2000]第13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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