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4月18日 实施日期:2008年4月18日)废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快可立”、
“乐立杯”广告中含有危害国家统一内容查处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2001]第109号)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快可立”、“乐立杯”广告中含有危害国家统一内容查处的紧急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经营者生产、经销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含有危害国家统一、有损国家主权等违法内容的物品,可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下称《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认定其行为构成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所指的其他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投机倒把行为,比照《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
十五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