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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

  认真做好防治区划,严格疫区管理。根据全国松林资源分布状况、松材线虫病的传播规律、林木所处的自然环境和区域、发生危害状况等因素,将全国有松林分布的地区分别划分为松材线虫病疫区、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疫区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划定。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县(市、区、旗),必须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及时将其划定为疫区,并予以公布。不按要求划定疫区的,由国家林业局划定并公布。经综合治理达到拔除要求的,由当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提出撤销疫区的申请,经国家林业局审核后,由国家林业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布撤销。
  加强疫区封锁,严格疫木管理。疫区严禁擅自采伐松木。疫区内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乡镇,严禁进行松木商品材采伐;未发生的乡镇,需进行松木商品材采伐的,必须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所采伐的松木均按疫木管理,经除害处理合格后,由当地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开具《植物检疫证书》,并经调入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调运。要加强疫区检疫封锁,严防疫情扩散蔓延。重要交通道路要设立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严格检疫检查。疫区内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不得擅自运出疫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疫区内非法经营和加工利用松木。
  建立限期拔除疫点制度,对新发生的疫点、孤立疫点和危险性大、区域位置显要的疫点要限期拔除。新发生疫区要做到当年发现,当年拔除;孤立疫点、危险性大和区域位置显要的疫点,要在3年内做到基本拔除。国家林业局要根据疫情发生情况,每年下达松材线虫病的除治任务,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任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限期拔除。疫点拔除后,要继续进行跟踪监控,开展综合防治,巩固拔点成果。
  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疫区除治工作。疫区除治是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应予以高度重视。地方各级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除治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除治工作。必须采伐的疫木,要坚持先封后伐的原则,按照疫木处理能力决定采伐量,由专业队统一采伐。要采取生物、物理、化学等综合措施降低松褐天牛虫种群密度,同时要采取综合性营林措施,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有计划地由外向内对现有单一松林进行改造,确保疫区除治效果。
  三、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抓好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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