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部关于电力企业教育管理事项的通知
(1989年1月13日 能源教[1989]34号)
经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8]80号文批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已于12月20日正式成立。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能源部“三定”方案》的原则精神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下简称中电联)的职责、任务,对电力企业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电力企业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子弟中、小学教育,由中电联协助部实行行业归口管理。
二、涉及政府职能的有关事项,按下述规定办理:
1.电力系统中长期专门人才需求预测,成人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的编制,由中电联组织进行,部实行指导、协调和核定。
2.电力成人高校的设置、撤销与合并,由中电联提出具体方案,经部审核后,按国家教委有关规定报批;成人高校专业和中等专业学校、职工中专、技工学校及其专业的设置与调整,由中电联提出具体方案,报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