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占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是设计中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各工程都应采取有效措施节约用地,对灰场建设要尽量做到复土造田。对大型电厂设计,本期工程厂区用地要求达到每万千瓦为0.35—0.45公顷,当达到电厂规划容量时,则必须控制在0.35公顷以下。2×30万千瓦机组新建工程施工用地要降到25公顷左右。
十二、环保设施要与工程同步建设
设计单位要按照规定编制环保文件,经环保部门批准后,其设施要与工程同步建设。环保设施要从国情出发,因地制宜地用有限资金满足环保标准的基本要求。
十三、积极支持灰渣综合利用
灰渣综合利用是变废为宝,变害为利、造福后代的大事。当只有灰渣综合利用条件时,在电厂设计中要留有取用灰和(或)渣的条件。采用干式除尘器的电厂应留有出干灰的条件。厂区内有关综合利用设施的费用均列入工程概算。
十四、努力节约钢材
节约钢材是我国当前的重要任务,当可以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必须限制钢结构的使用,以尽量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代替钢结构。
十五、节约用水,力求一水多用
节约用水是电厂设计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要采用先进设备和先进工艺千方百计地减少水的损耗,对采用二次循环冷却系统的大型电厂要求达到或低于1秒立米/百万千瓦。废水应回收处理重复利用。
十六、选用设备要立足于国内
凡国内已具备制造条件并能满足技术性能和数量要求的设备,则不再进口。凡国内无法供应或技术条件不能满足要求而必须进口的设备及零部件,需经审查批准,其数量和品种需严加控制。设计单位不得应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在投资中开列额外外汇。
十七、辅助生产设施不得搞“大而全”和“小而全”。
离城镇较近的电厂,要经充分调查尽可能利用社会加工检修企业的能力,不设铸工车间,在金工和锻工等方面也要尽量少设或不设。
十八、要从新技术中求质量求节约
设计中要努力吸收国内外的先进技术,要特别注重节水、节煤、节电、节油和节约钢材方面的新技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