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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电力部关于印发《对进一步开展企业班组长岗位培训工作的安排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10.团结群众一道工作,有共产主义协作精神。能从思想上、生活上关心本班组成员,深得全班组同志的信赖和领导的信任。
  各单位可根据以上班组长岗位规范标准的基本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订规范标准细则。岗位规范标准,既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又要根据企业的发展,不断调整、修订和充实。
  三、培训内容和培养目标
  班组长岗位培训,是在具有一定的文化、技术理论(一般要通过中级以上培训)基础上,围绕着如何当好班组长,以提高能力为目的,着重进行班组管理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班组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劳动管理,经济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时间,一般为一个半月至两个月,前二十天集中脱产理论教学(80-100学时),之后,回班组(或外出)调查,用所学知识,检查班组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并提出书面报告或改革建议,作为培训部门对其实际考核的依据。
  通过培训,使他们基本上达到胜任班组长的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严于律己,宽厚待人,任劳任怨,团结同志;工作上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创新精神,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和发挥集体的聪明才智,指挥全体班组人员,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有关政策性措施
  为更好调动班组长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生产第一线的骨干作用,加强对班组长的岗位培训,需采取相应的政策性措施。
  (一)实行考核,发证制度。班组长岗位培训,须经理论阶段的考试和实际方面考核,合格者,可将成绩填入部统一印制的《水利电力工人技术证书》中岗位培训栏目内,作为取得上岗任职资格的依据。考核,发证工作应在企业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班组长参加培训期间,其工资、奖金和生活福利待遇不变。
  (三)对于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工作中确有显著成效的班组长,企业应给予表彰、奖励或晋升工资。
  (四)班组长任职期间,未实行岗位工资的单位,可按照不同的技术岗位,劳动条件,工作效果,给予适当的班组长津贴。
  (五)保证班组长行使生产指挥、劳力调整,奖金分配、技术晋级建议等职权。
  (六)要重视在优秀的班组长中发现和选拔人才,提升他们担任车间(分场)主任,工段长等领导职务。
  (七)各单位应注重在班组长中推荐或聘任工人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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