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进步取得较大进展。“九五”期间,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作为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的重点,在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双高一优”技改专项、国债技改专项中,加大了支持的力度。重点开发的溅渣护炉、蓄热式加热炉、75吨/时干法熄焦、大型铝电解槽、130吨/时和220吨/时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水煤浆代油燃烧等节能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在相关行业得到推广。化工碱渣回收技术、磷石膏制硫酸联产水泥技术、煤矸石硬塑和半硬塑挤出成型砖技术和装备、煤矸石和煤泥混烧发电、纯烧高炉煤气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装备水平不断提高,有的已实现产业化。
宏观管理取得重大突破。“九五”期间节能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1998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
《节能法》)正式颁布实施,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法规。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框架初步形成,1996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发[1996]36号),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九五”期间,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显现,以市场定价为目标的能源价格改革,如煤价放开,油价与国际接轨等对促进企业自觉节能产生了明显的效应。
目前,我国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从总体上看,人们对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重外延,轻内涵,在发展思路上还没有转到通过存量调整,挖潜改造,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轨道上来,务虚多,落实少,“资源意识”、“节约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法规政策不完善,缺乏促进企业节能的激励政策,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在某些地区难以落实。三是部分能源产品价格扭曲,企业缺乏竞争压力,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的内在动力不足。四是技术装备落后,总体水平比发达国家落后10—15年。五是投入不足,绝大多数企业融资困难,各级政府对节能的支持力度不够。
二、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十五”期间,国家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