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工务局转发陕西省土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1989年4月7日 工房<1989>24号)
部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土地管理局陕地国发<1989>27号《转发郑州铁路局西安、安康铁路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用地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作为加强铁路用地管理工作的参考。
陕西省土地管理局转发郑州铁路局西安、安康铁路分
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用地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1989年3月20日 陕地国发<1989>27号)
铁路沿线各地、市、县(区)土地管理局,郑州铁路局、西安、安康铁路分局: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铁路用地是一项特殊用地,点多、线长,用地面积数量多,涉及范围广,情况复杂,往往因乱占乱用土地发生纠纷,影响铁路运输安全和扩能建设的发展。因此,进一步加强用地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
省局同意西安、安康铁路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用地管理工作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试行。
一、各级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铁路土地管理部门要互相配合,相互支持,顾全大局,加强铁路用地管理工作,对以前存在的问题,要妥善进行处理。
二、铁路部门要加强铁路用地管理组织机构,充实人员,做好宣传工作,认真贯彻《国家
土地管理法》和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有关土地管理政策和规定。要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综合性措施努力做好工作,管好铁路土地。
三、国家有新规定时,执行新规定,请各地将贯彻执行的情况及时报告省土地管理局。
郑州铁路局西安铁路分局、郑州铁路局安康铁路分局关于认真
贯彻《
陕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铁路用地管理工作的报告
(西铁分地(88)164号 安铁分地(88)099号)
陕西省土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