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体改部门要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已发布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深入下去抓住几项重大的专项改革,在少数城市或企业进行试点,切实抓出成效。现对具体改革任务作以下安排。
(一)把深化企业改革、提高经济效益作为首要任务。
1.完善和发展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坚决履行承包合同。新承包的企业和需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的企业,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标,优选经营者和承包方案。积极推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企业亏损时,应用抵押金补偿。打破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界限,推进企业承包企业。
企业承包合同中应包含科技进步的要求。由国家体改委与国家科委研究制定一套考核企业科技进步的指标,纳入承包合同。
2.深化企业内部配套改革。企业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决定机构设置。厂内各级管理人员应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任。稳步推行优化劳动组合,富余人员的安置,目前主要靠厂内消化。
建立健全劳动定额,层层明确权力和责任。企业内部工资形式和奖金分配办法,在执行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由企业自主确定。
加强经济核算,严肃财务纪律和财务监督。有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厂内银行,严格执行成本条例,大力压缩营业外开支和集团购买力,从严控制奖金和实物发放。
3.积极推进企业兼并。兼并应在竞争过程中进行,坚持产权有偿转让原则,对被兼并企业的资产必须认真评估。有条件的城市,要筹建专门从事资产评估的组织,并积极开拓产权转让市场。企业兼并必须注重实效,以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作为衡量标准。
4.重点扶植和培育若干大型企业集团。由国家体改委会同国家计委、财政部,根据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定若干重点企业集团,实行总承包,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放开经营,使其成为发展经济和对外贸易的骨干力量。
5.稳步试行以公有制为主的股份制。1989年主要试行由企业内部职工购买股票和企业之间相互参股的股份制。选择少数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经营状况较好、内部管理较为健全的大中型企业进行公开发行股票的试点。有条件的新建扩建企业、由兼并组成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可实行股份制的组织形式。所有股份制企业必须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严禁侵蚀国有资产和变相扩大个人分配。尽快颁行国有企业试行股份制的办法和有关法规,并据此对现有股份制企业逐步进行改造和完善。
积极做好出售部分国有大企业资产、实行债务股票化的准备,促进企业改革的深化。由国家体改委会同财政部组织研究具体方案,制定有关法规,选定一批企业先行评估资产并做好股票发行的准备工作,争取1990年得以实施。